合肥市蜀山区地税局

时间:2024-06-10 17:33:06编辑:小松

国家为什么要设地税局和国税局?

原因:1、地方税务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2、地方税务局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3、地方税务局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4、地方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5、地方税务局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6、地方税务局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7、地方税务局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8、地方税务局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9、地方税务局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10、地方税务局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11、地方税务局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12、地方税务局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税务总局

滨湖世纪城到合肥市蜀山区地税局怎么走

公交线路:65路 → 地铁1号线 → 111路,全程约20.9公里1、从滨湖世纪城步行约10米,到达滨湖世纪城站2、乘坐65路,经过3站, 到达紫庐路口站3、步行约410米,到达紫庐站4、乘坐地铁1号线,经过9站, 到达朱岗站5、步行约380米,到达合家福购物广场站6、乘坐111路,经过12站, 到达信旺华府骏苑(brt)站7、步行约410米,到达合肥市蜀山区地税局

合肥税务局上班时间是什么时候?

法律分析: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法定节假日休息。 根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1994年8月,原合肥市税务局分设为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和合肥市地方税务局两套税务机构,其中合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二)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制定并监督执行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指导地方税收征管业务。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合肥市税务大厅咨询电话

欺骗消费者投诉电话是12315。其他问题反馈包括卫生,交通等等可以直接拨打当地市长热线 12345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摘要】
合肥市税务大厅咨询电话【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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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消费者投诉电话是12315。其他问题反馈包括卫生,交通等等可以直接拨打当地市长热线 12345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回答】
拨打方法拨通12315电话后,如您需投诉或举报,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回答问题,如实说出投诉的事实、理由及投诉请求,并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名称、地址、电话。【回答】
消费者申诉案件,由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如商家在异地需商家所在地区号+12315。【回答】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的领导信息

邢孝鸿局长男,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收入规划核算处和招商引资工作。孙敏副局长女,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财务处、机关党委和稽查工作,协管收入规划核算处,联系税务学会。童来生副局长男,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合肥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征管和科技发展处、所得税处和稽查工作。王俊华副局长男,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监察室、劳务和财产行为税处、基金(费)处、纳税服务处和基建工作。郑清泉纪检组长  男,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监察室、内审处和基建工作。刘文军副局长男,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分管政治部、内审处、宣传处、工会、团委、机关服务中心和文明创建工作。 程亚松副局长男,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合肥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处、信息中心和文明创建工作,协管收入规划核算处工作。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二、政策法规处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三、货物和劳务税处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四、所得税处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五、收入核算处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六、纳税服务处(纳税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负责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国税窗口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七、征收管理处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事项;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八、财务管理处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管理机关财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九、人事处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教育处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一、监察室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二、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三、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离退休干部处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协调本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的介绍

合肥市地税局1负责合肥市(下辖1个县级市地税局,4个县地税局)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房产税等13个地方税种,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5项社保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费、残疾人保障基金等8种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市局设置政策法规处等14个职能处室。设巢湖一个县级市局,庐江、肥东、肥西、长丰四个县局,稽查局、征管分局、涉外分局三个直属行政机构,经济分局等8个派出机构;截至2011年10月31日,全市辖区内共有税务登记户154560户,其中市区101123户,县级巢湖市13900户,巢湖开发区688户,庐江县8879户,肥东县9249户,肥西县11097户,长丰县9624户。其中,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2050户,其中100--500万元的1443户,500万元—1000万元的274户,1000万以上的企业333户。“十一五”期间,全市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725.25亿元,税费收入规模由期初的73.8亿元扩大到期末的229.79亿元,其中地方税收入由2006年的50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163.51亿元,年均增长32.2%,全省首位度由“十五末”的1/5上升为1/4;市局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13次荣获全省地税系统绩效考核优秀单位,9次荣获市政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本系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信息采编,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议、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安全等行政事务工作;承担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系统装备、固定资产和后勤管理工作;承担系统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承办政府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2、政策法规处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执法监督和普法教育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等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等工作。3、劳务和财产行为税处负责组织实施营业税、资源税、财产行为税等税收政策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国际税收具体业务问题等。4、所得税处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政策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5、基金(费)处负责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等基金(费)的政策管理工作,拟订单项基金(费)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开展政策调研,拟订相关政策,对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指导基金(费)的日常管理和检查;负责有关基金(费)的政策宣传、缴费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6、收入规划核算处负责编制税收(基金、费)收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监督检查税收(基金、费)缴纳、退库情况;承办税收(基金、费)收入分析、预测和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基金、费)源监控、企业税收(基金、费)资料调查工作;拟订并组织落实税收(基金、费)会计、统计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基金、费)收入数据综合管理应用和票证管理工作。7、纳税服务处承担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拟订纳税服务具体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实施纳税(缴费)辅导、咨询服务、争议调解、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缴费)人投诉;承担地方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面向具体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宣传;参与注册税务师管理。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评估和检查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等纳税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招商引资工作。8、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负责征管改革的组织实施,完善征管规程,推进专业化征收管理;组织实施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承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地税窗口日常管理工作。9、政治部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和系统党建等工作;承担所辖县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及相当级别干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科级后备干部管理有关工作;负责股以上干部更新知识培训和系统业务骨干培训;负责系统学习型机关建设;负责系统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和职称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办理出国政审事项。负责贯彻落实老干部及离退休工作政策;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指导系统离退休工作。10、财务管理处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系统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系统经费和财务管理工作;编制财务预决算;组织实施会计核算、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负责系统服装配发、管理。11、内审处承担系统财务、基建、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负责市地税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督察落实各类审计结论。12、宣传处负责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组织指导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负责内部信息编发、刊物编辑;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基金、费)宣传、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报道;负责系统地税文化建设、机关图书阅览室管理,指导基层单位图书阅览室建设和管理;承办网站和综合办公平台建设、管理工作。13、监察室监督检查本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14、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派出)单位的党建和工青团妇工作,协助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以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承担扶贫、统战工作。15、信息中心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内设硬件管理科、软件开发管理科、系统运行维护科等股级科。16、机关服务中心承担机关接待、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和后勤服务工作。内设公务接待科、后勤保障科等股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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