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时间:2024-06-07 15:35:39编辑:小松

花都教育局电话

花都教育局电话为:020-3689875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国家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四)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五)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花都教育局电话号码多少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电话:020-36898759。交通指引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附近的公交站:花都区政府、人民公园、花都人民公园、中医院(花都)、中医院、花都区政府东、梅花村委、梅花居委、花都广场、国税局、花都广场、花都广场站、花都人民公园西、人民公园西门、花都人民公园东、钻石花园。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附近的公交车:花18路、花7路、花86路、701路、花31路、花25路、花23路擎天宿舍班车、花23路、花26路、花2B路、花2路、花4路、花70路、花30路、花22路、机场快线9号线、花6路、715路等。打车去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多少钱:广州市出租车的起步价是10.0元、起步距离2.5公里、 每公里2.6元、无燃油附加费 ,请参考。

花都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花都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0-36898759花都区教育局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主管全区教育事业和汉语言文字工作。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基建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汉语言文字工作科、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等11个科(室)。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本区各项教育规章、制度。二、结合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拟订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统筹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导校(园)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学校(园)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规划、管理本区教育招生和考试工作,协调、指导开展社区教育工作。四、对我区有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进行教育工作决策服务。五、规划本区学校布局,按管理权限负责本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校(园)和教育机构的开办、管理、撤销、合并,以及专业设置的审核、审批工作。

广东省教育局投诉电话

1、广东省教育厅020-37628623jiangyb@gdedu.gov.cn2、广州市教育局020-22083731gzsjyjszc@gz.gov.cn3、越秀区教育局020-83523181changjin23@163.com4、海珠区教育局020-89185366hzeduxf@126.com5、荔湾区教育局020-81935113lwqjyjszgzk@126.com6、天河区教育局020-38622790jyjrsk@thnet.gov.cn7、白云区教育局020-86371568byjyjrsk@by.gov.cn8、黄埔区教育局020-82111480hyjyjbgs@gdd.gov.cn9、花都区教育局020-36898892hdjyjzzb2011@163.com10、番禺区教育局020-84641609gzpy369@163.com11、南沙区教育局020-34684338Nanshajy@163.com12、从化区教育局020-87935143chjyrsk@gz.gov.cn13、增城区教育局020-82630077zcjyrsk@126.com14、深圳市教育局0755-82661331jyjjjc@sz.edu.cn

广东省教育局投诉电话12391

广东省教育厅投诉电话(信访室):38627844,举报邮箱:jyzhb@gdhed.edu.cn广东省教育厅其他部门电话:一、招考部电话号码为:38627819。二、命题部电话号码为:38627886。三、技术部电话号码为:38627917。四、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电话号码为:38627971。五、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电话号码为:38627899。广东省教育厅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二、拟订全省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组织审定省级统编教材,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三、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四、统筹和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2021上半年第二阶段广东广州市花都区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无 从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获悉,2021上半年第二阶段广东广州市花都区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教师资格证申请人:

  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现将领取证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的申请人(名单详见附件1)。

  选择自取方式的申请人于2021年8月23日—8月27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30-5:00到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花都区天贵北路10号)九楼925室领取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原件,社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由于目前国内新冠疫情形势较为严峻,应疫情防控需要,减少人员接触,我办为选择自取方式的申报人提供邮寄服务。需邮寄的人员在2021年8月23日至8月26日扫附件2二维码,填写个信信息和上传“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原件”,过期不再受理,邮寄在9月5日前完成。

  选择邮寄方式的申请人请注意保持电话通畅,详情请咨询020-36898895。

  二、高中教师资格证由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认定,领取高中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请关注“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发布的信息。

  特此通知。

  1.花都区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

  2.邮寄上传资料二维码.docx

  广州市花都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2021年上半年广东广州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证领取通知

  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高中、中职(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8月23日起(节假日除外)发放,具体领取时间及地点以确认点所在区的证书领取公告为准。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领取时间和地点由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

  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申请人如需修改证书领取方式,请按各区要求办理,联系方式见附件2。

  附件1:广州市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高中、中职(含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

  附件2:广州市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doc

  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广东省教育厅投诉电话

广东省教育厅投诉电话: 020-37627943。广东省教育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邮政编码:510030。广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27名。其中厅级领导职数:厅长(教育工委书记)1名、副厅长5名,教育工委副书记1名,主任督学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2名(含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9名。扩展资料:广东省教育厅机构职能:(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三)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监督、统计各地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四)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五)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六)综合管理高等教育,指导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和调整,组织实施国家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七)负责教育系统科学研究的规划、指导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各类科技工作,指导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及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指导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技产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八)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各地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各类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审定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指导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和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有关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计划,指导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十一)主管全省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十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十三)规划、指导、组织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广东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关工作,指导来粤留学管理工作。(十四)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十五)规划、指导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协助省委管理高等学校领导干部,指导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十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十七)承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东省教育厅


教育指导中心是做什么的?类似于教育局吗?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了。

教育指导中心,如果是设在教育局内的,则它是教育局的一个部门,它的地位跟教研室、人事股、教育科是一样的,工作人员是公务员。

如果是单独设置,不归教育局直管的话,则很有可能是一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也是财政拨款,铁饭碗。

如果是社会上一些人开的,则它就是一个企业了,进去就是一般的打工仔。

要区别它是哪一种,很简单,就看它的上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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