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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荆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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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医保局电话
荆州医保局电话0716-8256337。湖北各地医保局咨询电话武汉:027-59598518十堰:0719-8629015、0719-8629012襄阳:0710-3605551、0710-3607117宜昌:0717-6773905荆州:0716-8256337荆门:0724-8885608黄石:0714-6538762、0714-6522675黄冈:0713-8366271、0713-8366936孝感:0712-2281652、0712-2281720咸宁:0715-8235910、0715-8235931鄂州:027-60876700随州:0722-3233198恩施:0718-8255815仙桃:0728-3266831、0728-3266799天门:0728-5231383、0728-5237200潜江:0728-6244390、0728-6230112神农架:0719-3332070、0719-3336462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四)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湖北省荆州市医保局电话
您好,荆州市医疗保障局经办业务服务电话:
住院就医经办服务:0716-8858143
药店及诊所经办服务:0716-8857967
参保、缴费经办服务:0716-8252402
费用报销、异地就医经办服务:0716-8256337
门诊慢性病经办服务:0716-8258377
全市意外伤害统一报案服务电话:0716-8495518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请您查阅。【摘要】
湖北省荆州市医保局电话【提问】
您好,荆州市医疗保障局经办业务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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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及诊所经办服务:0716-8857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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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荆州市企业引进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构建“4611”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经研究,决定启动荆州市2023年企业引进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荆州市城区52家企业计划引进各类人才593人,其中民营企业564人、国有企业29人。
详见《荆州市2023年企业引进人才岗位计划表》。
二、引才范围
主要面向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含往届、应届毕业生)。
现已在荆州市城区企业工作的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三、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
企业引进人才公告在荆州市人民政府网(/rsj.jingzhou.gov.cn)、荆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报名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进行查询。
2.报名。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行与招聘企业联系引进事宜,企业引才具体名额、岗位条件、联系方式见《荆州市2023年企业引进人才岗位计划表》。
3.资格审核。
企业负责审核应聘人员的学历、年龄、专业、职称等基本条件。
4.人岗相适分析。
采取面试、面谈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5.签约聘用。
报名人员通过面试或面谈后,企业与拟引进人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入职手续。
四、有关待遇
企业引进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薪酬及福利待遇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同时按照《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的规定享受人才待遇。
相关事宜由荆州市委人才办和荆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16-8468742(荆州市委人才办)、0716-8261770(荆州市人社局)。
附件:1.荆州市2023年企业引才岗位需求表(民营企业)
2.荆州市2023年企业引才岗位需求表(国有企业)
中共荆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3日
附件1:荆州市2023年民营企业引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荆州市2023年市属国有企业引才岗位需求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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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省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305人公告
【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湖北省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305人。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名窗口于3月1日17:00准时关闭。 考 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荆州市启动2023年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引才范围
本次人才引进主要面向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亦可报考)。引进对象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现已在荆州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注: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3.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计划及专业需求
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305人,详见《荆州市202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环节,直接进行面谈,经双方面谈无异议后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对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博士研究生报考该岗位不占用该岗位计划数。当博士研究生面谈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1时,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并报请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研究同意后,按照应招尽招原则,经双方面谈无异议后直接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
三、有关待遇
按照《荆州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荆办发电〔2022〕6号)兑现人才待遇。(见附件2)
四、网上报名
(一)发布公告
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荆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zhou.gov.cn)、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jingzhou.gov.cn)、荆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jzrsks.cn)发布人才引进公告,考生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网上报名之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jingzhou.gov.cn)发布为准。
(二)报名渠道及时间
本次人才引进的报名、查询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jzrsks.cn)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名窗口于3月1日17:00准时关闭。
(三)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3月1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仔细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诚信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电话号码详见《岗位表》)。
3.报名过程中如遇相关技术问题,请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与荆州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716-8278477(市人事考试院)。
五、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8:00,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上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在笔试结束之日起至面试公告发布之日止、面试结束之日起至拟聘用人员公示之日止,岗位可进行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人员不超过2人。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初步定于3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笔试类别按照教育类、卫健类、其它类三类设考,根据三类考试特点组织不同类型的命题。考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其中教育类参照中学教师类(D类),卫健类参照医疗卫生类(E类),其它类参照综合管理类(A类)。
(三)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人才引进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没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空余的岗位核减或取消。
笔试结束当日下午,组织用人单位在笔试考点学校集中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均一式一份):
1.《报名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签订劳动合同或荆州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面试
(一)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当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不足3:1时,全部进入面试。在面试环节,结合招聘岗位特点,分类组织不同形式的命题,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二)面试开考前,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面试结束之日止,如面试入围考生弃权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八、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计算考生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从其规定,但一般性岗位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职业规定高于《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应在岗位具体要求中予以明确。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人事档案等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十、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报告等材料报荆州市人社局,经审批同意后,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没有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人才引进各环节工作,确保引才工作稳妥有序;市纪委监委派驻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人才引进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2.荆州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原文标题:荆州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zrsks.cn/jz/002/002002/20230213/6307265e-bc5a-4a7c-bf15-a09c9867b850.html
2021年湖北省公安厅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 #招警考试# 导语】2021年湖北省公安厅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招警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湖北省公安厅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其中,根据湖北省、武汉市疫情防控要求,对尚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管理期的考生,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1、测评时间:2021年6月27日上午。
2、测评地点: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其中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x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3个项目中,其中1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
四、防疫要求
1、考生需提前下载打印《湖北省公安厅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书》(以下简称《健康书》),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如实填写体能测评前28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并签名(按手印)确认。
2、体能测评前28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请于6月23日(周三)12点前与我单位联系,主动报告具体情形和28天内行程轨迹。
3、体能测评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填写完整并有本人签名(按手印)的纸质健康书。根据防疫有关要求,考生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卡,健康状况正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场地参加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期间,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保持适当距离,除查验身份或正在进行体能测评时需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考生须于当天6:00前到达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大门平台处接受健康审核,健康审核通过的考生于6:30前在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警体馆门前集合。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7:20还未到达候考室(警体馆内)的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妊娠生产期考生的体能测评问题,以《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二十七条解释为准。妊娠生产期考生,应提前与招录机关联系,提交暂缓体能测评书面申请及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妊娠相关证明材料,经招录机关同意后可暂缓参加体能测评。除妊娠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其他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如有疑问,请向湖北省公安厅政治部咨询,联系电话:027-67122236。
2022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第二批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132人】
1.报名条件
(一)引进对象
面向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应届、往届)。本科阶段需为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进入本科专业;硕士研究生需为2年及以上学制。以上学历均要求为全日制。
公安县区域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中在编在册的工作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3.符合《公安县2022年第二批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规定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条件等要求。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4)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在读普通高校非2022年的应届毕业生。
2.政策待遇
1.试用期。引进人才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满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岗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2.最低服务期限。引进人才实行最低3年服务期,服务期限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3.人才津贴。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发放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本硕“双一流”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本科生5年内分别给予25万元、20万元、15万元人才津贴,每年发放一次。此补贴政策仅限本次人才引进。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纳入常态化人才管理序列,相关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4.职称评聘待遇。引进人才不受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的限制,可按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到相应岗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在引进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的,可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5.配偶工作安置。本次引进人才配偶的工作问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解决。原属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采取调动方式解决;原属企业职工或无固定职业的,采取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
6.子女就学措施。未成年子女随迁的由县教育局优先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7.其他政策。引进人才由县委组织部参照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的可选派至党政机关挂职锻炼、重点培养;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优先申报调任。表现特别优秀并符合任用条件的,可优先提拔。鼓励引进人才服务期内报考我县公务员,录用后仍按引进服务年限享受相应人才政策。
3.引进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能力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流程进行。
1.发布公告。2022年7月11日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引才公告,报名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2.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从2022年7月25日8:30起至7月29日17:30截止。报名人员通过扫描下方报名二维码,进入“公安县2022年第二批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入口”,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报考填报信息。
本次人才引进在网上同步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注意及时接收初审结果。每个考生只能选报1个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考生可完善信息后于隔日重报,报名最后一天当日选报的考生若资格初审不合格则无法重报。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扫描报名二维码后按照提示要求填写和上传相应资料,报名与参加测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报名人员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3.资格复审。
本次人才引进资格复审为现场资格审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具体资格审查事宜另行公告。每个岗位审查合格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不足2:1的,可以进行岗位调剂,经调剂仍达不到测试开考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4.综合能力测试。
博士研究生免测试,采取考察的方式引进,考察引进对象计划数由县委人才办在本次招引计划总数内统筹调剂解决。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采取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引进。
相关测试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1)测试人员初选。对引进计划数在5人以下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10的岗位,和引进计划数在5人及以上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5的岗位,先通过笔试确定参加测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以上岗位参加测试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测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参加测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
(2)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试开考比例为1:2(岗位引进计划数与参加测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2),测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开考比例或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3)综合成绩计算。测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测试成绩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5.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6.在测试、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被取消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根据岗位需要,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测试成绩低于80分的报考人员没有递补资格。
7.公示及聘用。根据岗位要求,对测试、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或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应及时按规定报到,对无故逾期不报到或恶意放弃的拟引进人选,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各类人事考试。
4.其他事项
1.本次引才公告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避免错失机会。
2.本次招引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16—5225034、0716—5240011
政策咨询电话:0716—5110035
举报投诉电话:0716—5112380
1.公安县2022年第二批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
2.诚信书
2021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100人】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100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05月24日08:30-2021年05月28日17:30。为了方便考生报考, 现将相关信息发布如下: 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3.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部分急需紧缺岗位年龄适当放宽,具体见附件1。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报考教育岗位的,须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其中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可放宽至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4)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1年的应届毕业生(在普通高校全日制就读的非2021年毕业的人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方式 1.博士研究生免测试,采取考察引进的方式。考察方案由县委人才办另行制定。 考察引进对象原则上不占岗位引进计划数,由县委人才办在本次招引计划总数内统筹调剂解决。 2.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采取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2021年5月12日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引才公告。 2.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从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8:30起至5月28日(星期五)17:30截止。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填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认真填写《公安县2021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及《诚信书》。 网络专用邮箱gaxwrcb@126.com。将报名所需资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按要求完成的压缩包发送至该邮箱,并确认收到回复邮件。不按要求操作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0716—5225034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或照片原图)并按以下顺序排列: (1)《公安县2021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表样见附件2); (2)《诚信书》(见附件3,由本人手写签名后提交扫描件或照片原图);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 (4)有关证件(证书)。主要包括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引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 (5)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一寸彩色登记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0KB—20KB,网络报名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 (6)2021年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及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发放的由所在高校开具有效证明)。公安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报名资料,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与参加测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报名人员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报名人员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引才单位电话咨询。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形式进行。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7日至6月11日,由县委人才办组织,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县人社局通过视频验证的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进行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引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进行视频验证。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没有测试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 因岗位引进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1:2取消岗位引进计划的(对设限测试开考比例),报考人员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一次。若报考人员在通知的时限内未改报或改报后经过资格审查不合格,没有测试资格。 资格审查并经报名调剂后,岗位引进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仍达不到1:2的(对设限测试开考比例),取消或减少该岗位引进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4.综合能力测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测试人员初选 对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的岗位(以岗位代码为标志,不含县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岗位代码62501),通过笔试确定参加测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与测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参加测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测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参加测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 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等。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测试开考比例 ①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本科毕业生、一类本科毕业生、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设开考比例。对不设开考比例的,实行测试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相应岗位引进计划减少或取消。 ②其他本科毕业生开考比例不低于1:2(岗位引进计划数与参加测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或取消岗位引进计划。 (3)测试方式 测试分教育组、综合组(卫生及其他单位)。 教育组: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测试采取说课或试讲+综合答辩的方式进行。 综合组: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水平能力、管理能力、思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综合成绩计算。测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对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较多的岗位,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参加测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 (5)其他事宜 测试公告在测试举行之前至少7天发布。如有报考人员在测试举行之前的5天外申明放弃,造成岗位引进计划数与参加测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对设限开考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数。如有报考人员在测试举行之前的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其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 对因有报考人员在测试举行之前的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测试的,实行测试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相应岗位引进计划取消。 若有测试成绩相同者,加试一场,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报考人员测试成绩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5.体检和考察。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体检前,将现场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资料原件。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体检入围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体检。体检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入围人选根据报考人员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引进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现场查验不符合报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设置最低分数线为75分,测试成绩低于75分的报考人员没有递补资格。如没有人员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引进计划。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组织,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专班实施。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情况,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引进计划。 博士研究生的考察按县委人才办另行制定的考察方案实施。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后,若因他人举报属实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6.公示及聘用。根据岗位要求,对测试、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或聘用条件的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拟聘人员应及时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对无故逾期不报到或无故自行放弃的拟聘人员,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各类人事考试。 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本年度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后(时间以各高校实际发证时间为准)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 政策待遇 1.试用期。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满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岗手续。按照干部任用的相关规定,学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9级岗位待遇,硕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8级岗位待遇,博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7级岗位待遇,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的博士考核特别优秀且符合相关任职条件规定的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6级岗位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2.最低服务期限。引进人才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服务期限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3.人才津贴。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发放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给予人才津贴2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5万元;“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学历同为“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的给予人才津贴20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4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人才津贴1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3万元。此补贴政策仅限本次人才引进。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纳入常态化人才管理序列,相关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4.职称评聘待遇。引进人才不受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的限制,可按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到相应岗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在引进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的,可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5.纳入储备人才使用对象。凡报考公安县高层次人才引进通过面试程序后未录聘,属全日制“双一流”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个人愿意经组织体检、考核合格,可纳入2年期内储备人才使用,其工资待遇参照同类事业单位人员执行。使用期内,可参加本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考、人才引进和公务员招考。 6.配偶工作安置。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配偶工作问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解决。原属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采取调动方式解决;原属企业职工或无固定职业的,采取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 7.子女就学措施。引进人才子女由县教育局解决就学问题:一是对于引进人才的子女不考虑户籍等因素,优先在公办学校进行统筹安排。二是优先就近安排入学。按照义务教育段“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引进人才的子女进入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公办学校就读。三是优先解决学籍。引进人才子女无学籍的,优先上报补登学籍;外地有学籍的,积极协调将学籍迁往我县就读学校。 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本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纪委监委对引进人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对违纪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由本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并且5年内不得参与我县的各类人事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事项 1.做好个人和公共防护。在招引的相关环节,考生要佩戴防护口罩,出示健康绿码,如实登记并报告个人身体状况,积极配合进行相关检测,严格做好个人卫生,严格遵守场所公共卫生和防疫秩序。 2.此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3.本次招引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16—5110030 考务咨询电话:0716—5225034 举报投诉电话:0716—5228477 点击下载>>> 2021年公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2021年公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docx 诚信书.doc
2023年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荆州市启动2023年人才引进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引才范围
本次人才引进主要面向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亦可报考)。
引进对象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已在荆州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注: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3.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计划及专业需求
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305人,详见《荆州市202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环节,直接进行面谈,经双方面谈无异议后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
对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博士研究生报考该岗位不占用该岗位计划数。
当博士研究生面谈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1时,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并报请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研究同意后,按照应招尽招原则,经双方面谈无异议后直接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
三、有关待遇
按照《荆州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荆办发电〔2022〕6号)兑现人才待遇。
(见附件2)
四、网上报名
(一)发布公告
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jingzhou.gov.cn)、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zrsks.cn)发布人才引进公告,考生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网上报名之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zrsks.cn)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名窗口于3月1日17:00准时关闭。
(三)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3月1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仔细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诚信承诺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
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电话号码详见《岗位表》)。
3.报名过程中如遇相关技术问题,请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与荆州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716-8278477(市人事考试院)。
五、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8:00,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上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
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在笔试结束之日起至面试公告发布之日止、面试结束之日起至拟聘用人员公示之日止,岗位可进行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人员不超过2人。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初步定于3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笔试类别按照教育类、卫健类、其它类三类设考,根据三类考试特点组织不同类型的命题。
考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其中教育类参照中学教师类(D类),卫健类参照医疗卫生类(E类),其它类参照综合管理类(A类)。
(三)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人才引进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没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空余的岗位核减或取消。
笔试结束当日下午,组织用人单位在笔试考点学校集中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均一式一份):
1.《报名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签订劳动合同或荆州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面试
(一)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
当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不足3:1时,全部进入面试。
在面试环节,结合招聘岗位特点,分类组织不同形式的命题,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二)面试开考前,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面试结束之日止,如面试入围考生弃权不再递补。
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八、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计算考生总成绩。
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从其规定,但一般性岗位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
职业规定高于《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应在岗位具体要求中予以明确。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人事档案等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
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十、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报告等材料报荆州市人社局,经审批同意后,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没有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人才引进各环节工作,确保引才工作稳妥有序;市纪委监委派驻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人才引进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荆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人才引进咨询电话:0716-8278494(荆州市人社局)、考务咨询电话:0716-8278477(荆州市人事考试院)、人才政策待遇咨询电话:0716-8468742(荆州市委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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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荆州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2.荆州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中共荆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3日
附件1:荆州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荆州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doc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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