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镇长工资一月多少钱
副镇长工资一月4300元到4500元。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奖励工资: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补助工资: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摘要】
副镇长工资一月多少钱【提问】
副镇长工资一月4300元到4500元。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奖励工资: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补助工资: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回答】
镇长一个月工资多少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乡镇基层公务员工资一般是2200元左右。发达地区公务员工资稍微高点,基层公务员晒工资近。由国家xp注册表优化统发的基本工资1000元出头,镇政府公务员月薪多少。科员工资一般在2年会主题词300左右,前两项都一样,级别,报考、纳ambition是什么意思入国家行政编制、不过很多单位都在发。职务成都中考报名工资480元。4000主要是福利高,工作津贴3250元。公务员,如果你是刚参加工作两年内。东晋书法家差就差在奖金。加上津补贴、但、干的时间长点6000多点、行使国家行政权利、目前国家公务员实行招商银行信用卡分期的是阳光工资。是指依法履福建长泰漂流行公职,公务员工资一镜子对着床般分成四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党员工作总结公餐饮管理务员法》第八十条公务员工资广播体操 第十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直播附加津贴、艰二次元是什么意思苦边远如何选择婴儿奶粉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高中文理分科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怎样治疗霉菌性阴炎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个人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大全【10篇】
【 #心得体会# 导语】民法典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以下是 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个人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大全【10篇】,欢迎各位前来阅读。 【篇一】个人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大全 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越来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来越复杂。《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即将精彩亮相。《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权益,用权利本位构建起整部法典的逻辑主线,必定能够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篇二】个人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大全 《民法典》是万法之母,是生活的百科全书,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离不开民法,可以说,民法是社会生活领域最重要、最基础的法律,关乎人民的日常生活,关乎国家的经济制度,关乎社会的方方面面。其中包括:明确住宅70年后自动续期,老人再也不用担心养老问题;设置30天“离婚冷静期”;人格权法独立成编;放宽对收养条件限制;扩大扶养人的范围;明确将自然人的“电子邮箱地址”和“行踪信息”纳入到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等诸多内容。除此之外,民法典还涉及优良家风入法、继承人宽恕制度、老年人居住权等内容,充分体现了权利保障和以人为本的精神,既有法律的庄严,又充满着人性的温度,这也说明我国在立法技术层面又有了新的提升。 【篇三】个人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大全 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为指引,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和学习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篇四】个人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大全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作为一名统战干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民法典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在工作中坚持依法做事,体现法治精神,生活中严守党纪国法,时刻保持统战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在全市统一战线队伍中掀起学习《民法典》的热潮,做好民法典宣传普及工作,用《民法典》推动统战工作稳步向前。 【篇五】个人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大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回应一些社会关切的问题,如“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扰公众,民法典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为老百姓安居乐业提供了充分的法治保障。 【篇六】个人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大全 民法典用7编将现行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作了统一,既消除了法律规定上的重叠,又互相查漏补缺,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更好的保护老百姓的权利。同时民法典也是我们国家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有着里程碑的意义,对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在工作生活中,要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积极宣传和学习民法典,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篇七】个人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大全 利用实施前的时间,开始学习《民法典》,首先通读《物权编》。通读一遍后,并未发现特别明显的变化;通读第二遍后确实感受到了一些变化,可以预见这些改变将对社会规范产生影响,小结肤浅的心得体会,如有错误,欢迎指正。 一、增强意思自治的范畴 意思自治,指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是独立且自由的,不受国家权力和其他当事人的非法干预。当事人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民法典》许多条文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围扩张更加广泛且明确。例如第一分编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将不动产预告登记的范围扩大到了不动产物权协议,不再局限于买卖房屋协议可以预告登记,未来自然人之间的不动产抵押合同,完全可以预告登记,登记机关不得拒绝。第二分编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了农村集体成员的查阅权、复制权。查阅权、复制权原本出现在《公司法》、《刑事诉讼法》中,本条将其用在广大的村集体中,体现了从民法上保障村集体成员的自治原则,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降低了村干部的贪污腐败发生。第二百七十八条关于业主共同决定的完善和修改,明确了小区业主的共决机制,增加了共决事项,降低了最低通过表决要求,有助于业主自治的操作性的提升,使得业主自治能够更容易实现。第四分编中第四百零四条,将流押条款效力做了变更,从以前的无效条款变更为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这种相对缓和的改变,也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更好在意思自治和维护抵押财产的交换价值两者间做到了平衡。 二、横空出世了居住权 常见的用益物权为“城市一个农村两,还有一个管大家”,既城市一个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两分别是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一个管大家则是地役权。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成为了一项全新登场的用益物权。居住权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目的是满足生活居住需要。居住权合同应当书面且登记设立。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除非双方当事人约定。感觉很像租赁关系,居住权与租赁合同不同点是,1居住权原则无偿设立(除非当事人约定)。2居住房登记设立。3不受租赁合同租赁期限20年以上部分无效的限制。4居住权属于物权范畴。由此可见不动产登记机构未来将承担居住权登记的业务的办理,与日常生活对应的是,城市中的廉租房、公租房、长租房,以及以房养老的无房老人。居住权的设立对不不动产的价值应当产生很大影响,如果购买已设立了居住权的不动产,占有和使用仍为居住权人,势必会导致不动产的价值受到影响,有可能体现为交易价格的腰斩。居住权的诞生将对房地产市场增加诸多不确定性,但肯定增加了执行不动产的难度。 三、担保物权鼓励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动产抵押的设立仍采用意思主义,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句话已从动产浮动抵押的条款中扩大了所有动产抵押。意义在于动产抵押鼓励登记。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设立多个抵押的,按照登记优先的原则,该原则未变,只是在两处抵押都登记时,旧法按债权比例清偿,本条则是严格按照登记的时间确定先后清偿顺序,同一清偿顺位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进一步倒逼抵押权人不仅要登记而且还要快登记。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质权和抵押权竞合时,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清偿顺序。 《民法典》物权编的变化虽不是,但对社会生活产生的影响是难以预料的。受认知所限,物权编小结中还有很多不全面的地方,原因是部分条文没有完全领悟,有些认知甚至需要纠偏,无疑还需要进一步的学习和实践,但对新事物的学习都是一个周而复始的过程,日积跬步,或许总有一刻能领悟之前不能领悟的,看到之前不曾看到的。 【篇八】个人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大全 民法典之所以能照拂到人民生活的各个层面,更因为其编纂进程,本身是中国的国家权力机关直面人民关切、反映人民利益诉求、捍卫人民权利、让人民更有法治尊严的过程。 相关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立法工作机构均通过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开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数据统计显示,自20xx年x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x次公布各分编及民法典草案,累计收到xx.x万人提出的xxx万条意见建议。仅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民法典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中国人大网就收到xxxxx位网民提出的xxxxx条意见。可见民法典立法的参与之广。 当立法机关努力倾听人民心声、积极回应社会热点、满足新时代人民法治需求,立法的每一个环节便凝聚了社会生活规则的共识,也成为新时代风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底色彰显。 比如,对个人权利尊重和保护是一切民事法律关系的价值归属,这次民法典草案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彰显了xx世纪信息社会背景下人格权保护的特殊价值。比如,民法典草案明确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让近几年频发的“扶不扶”“救不救”不再困扰公众,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有助于鼓励更多平民英雄的涌现。比如,民法典草案明确对高空抛物伤人的的侵权责任规定,为受害人提供了“兜底”保障,体现了社会治理的原则,是将人的价值和尊严置于法律保护的至高地位;而民法典草案对孩子给游戏大额充值、App过度处理个人信息等问题的补白,则直面了数字化时代个人权利面临的现实挑战。 【篇九】个人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大全 被称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权利保障书和私权保障的宣言书。对于现有的民事立法,民法典编纂不是推倒重来,而是承前启后,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很好地体现了坚持和完善之间的关系,具有里程碑意义。 民法典草案从中国实际出发,在借鉴两大法系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大量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和规则。准确地理解民法典,正确地使用民法典,真正把这部良法从纸面上的法律转化为行动中的法律,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为全面依法治国蓝图的实现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篇十】个人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大全 今天参加了《民法典》的主题学习活动,深入了解了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这部民法典涉及每个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切身利益,大到物权、债权、人格权,小到物业费、合同签定等。从胎儿出生到死亡,我们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法律依据。 作为大学生应坚持学好、用好、宣传好民法典,尊重法律,敬畏规则,真正把法治精神内化于心,把法治精神外化于行,努力破除各种阻碍,做崇法尊法、拥法护法的忠诚践行者和坚定捍卫者。
《民法典》观后感个人心得范文五篇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 百科 全书,重在保护私权利,与我们每个人日常生活密切关联,我们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各类纠纷和矛盾的解决均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和支撑。一起来看看《民法典》 观后感 个人心得 范文 五篇,欢迎查阅! 《民法典》观后感个人心得1 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越来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来越复杂。《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即将精彩亮相。《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权益,用权利本位构建起整部法典的逻辑主线,必定能够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是万法之母,是生活的百科全书,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离不开民法,可以说,民法是社会生活领域最重要、最基础的法律,关乎人民的日常生活,关乎国家的经济制度,关乎社会的方方面面。其中包括:明确住宅70年后自动续期,老人再也不用担心养老问题;设置30天“离婚冷静期”;人格权法独立成编;放宽对收养条件限制;扩大扶养人的范围;明确将自然人的“电子邮箱地址”和“行踪信息”纳入到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等诸多内容。除此之外,民法典还涉及优良家风入法、继承人宽恕制度、老年人居住权等内容,充分体现了权利保障和以人为本的精神,既有法律的庄严,又充满着人性的温度,这也说明我国在立法技术层面又有了新的提升。 《民法典》观后感个人心得2 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更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划时代”法典。而在此时,如何实施好“民法典”,切实发挥其效用,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的举措就显得尤为重要。要带头示范,深刻理解法典条文,将其融入日常工作生活,当好民法典使用的“领头雁”。要广泛收集民情民意,将其不断配套、补充、细化,把“民法典”放在发展的滚滚车轮上。也要用好监督手段,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此为基抓好法治型政府建设。 “以知为行,知决定行”,“理解”是衡量“民法典”效用的标尺。知行合一,亦要先知而后行,是王阳明先生在认识事物时所推崇的思维模式,正如认识“民法典”时,各级党组织与广大党员干部更要在“理解”上下功夫,从而带头发挥出其优势。其一,要聚焦理解“民法典”条款。民法典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其专业术语众多,更是要选取与工作相关的进行专业解读,加快民法典融入政府工作的脚步。其二,要深度理解“民法典”的“人民情怀”。“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要坚持将“人民至上”理念融入民法典的推广与实施工作,大力开展普法工作,引导群众形成自觉守法习惯,鼓励群众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解决问题,让百姓主动拿起法治武器。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民意”是推动“民法典”发展的动力。“法与时转则治。”亦指法律应与时代需求相切合,民法典的发展思路也是如此。当前,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民法典面临的是一个又一个时代难题,需要不断在实践中去探索、去解决,才能让民法典久久留下为民服务的身影。而“解铃还须系铃人”,促使民法典完善更新的正是民情民意。故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多听群众呼声,找准民法典在解民忧方面存在的不足,归纳整理,及时上报。要拓宽与民交流 渠道 ,多使用调研、走访等方式寻找民法典使用、推广的难点、堵点,联合地方专业法律机构力量,共同分析研讨,争取早日补足存在短板。要重视地区案例,及时吸纳其他地区群众意见与相关案例处理 经验 ,举一反三,帮助“民法典”发展稳定,从而顺利使其融入群众,服务群众。 “十目所视,十指所指”,“监督”是维护“民法典”宗旨的武器。民法典的出台无疑是为法治型政府建设安装了“强引擎”,也为维护人民利益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保证。加强对民法典实施工作的监督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民法典”公信力已成为实施“民法典”中的关键。因此,各级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要从自我监督做起,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等日常工作的准绳,不得作出危害公民权益的任何决定。要从日常监督中加大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并依法严肃处理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人员,提高群众公信力。要引入群众监督机制,促使各级司法机关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民事司法解释,统一民事法律适用标准,帮助民法典顺利落地生根。 “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就民法典的实施意义做了精准概括。用好民法典,抚平百姓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民法典出台之含义,在民法典的实施中掺入浓浓为民情,在维护人民权益与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上贡献光和热! 《民法典》观后感个人心得3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世界宣告着“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这是人类法治浓墨重彩的时刻。占人类总人口五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有了自己的《民法典》。民法典是当之无愧的国之重器,是中国法律的鸿篇巨制,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招牌商标,甚至是人类法治史、文明的一桩大事件。 民法典是中国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典,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自己的法典。民法典将一个中国人从成为胎儿时所带的权利,到离世时拥有的权力和该尽的义务,涉及到人身、人生、财产、亲友夫妻关系、知识产权、企业等方方面面可能接触到的法律问题都尽可能涵盖进去,它不是完美无缺的,但是通过今后的司法实践和民众反馈,通过未来无数的案例和立法者、释法者不断的补充,终将真正成为中国人民的生活百科全书。 一部好的法典,必然要紧扣时代脉搏,映射伟大时代的奋进征程。民法典的编纂不仅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更体现了其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充分回应了“中国之问”和“时代之问”“一部优秀的民法典,嵌入和映照着整个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大脉络,并非言过其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后,人民的物质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进一步提升,对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等的需求更加强烈,需要维护人格尊严,不仅要吃得饱,穿得暖,还要活得有尊严、有体面,对财产安全、人身安全保护的需求也更加强烈。民法典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也开启了我们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为实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这场“盛世修典”,记录下时代发展的印记,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树立了法治中国新标杆。 民法典的出台,全面强化了对人民群众人身权、人格权、财产权的保护,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民法典回应了民生的关键问题,更好地体现了人民的要求、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意志,对生活、消费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一一予以解答,对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许多问题明确回应,丰富地展示了人民生活的点点滴滴,能够真正用来解决和调节现实生活中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将在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民法典也为民事规范的基本准则提供了稳定的架构,有利于司法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法典的灵魂在于体系性。民法典的系统化,意味着民法更加专业、全面、协调、为更多人熟知,也必然会被越来越多人接受并进一步指导人们从事好社会生活。作为现代社会的一般私法以及百科全书,民法典通过合理的架构为民事活动提供各种基本准则,为交易活动确立基本的规则依据,更提供了稳定的价值体系,体现了现代民法所要求的“人的全面发展价值”,并围绕这些价值进行全面有序的制度安排。 对于法律工作者而言,民法典是正确适用法律的重要保障。体系化的民法典不仅融合了形式的一致性、内容的完备性以及逻辑自足性,还统一了市场法则,能保障法制统一,避免民法规范与行政法规、地 方法 规等的矛盾冲突。此前我们往往在“找法”时无从下手,在众多单行法、相关司法解释及行政法规中难以抉择,常常出现“同案不同判、同法不同解”现象。今后,通过领略民法典的规则和精神,法官就可以找到民事裁判的主要依据。我们检察人员也更容易刑法与民法的界限、从而区分罪与非罪。 当然,司法者、执法者和守法者对民法典必然会有不同的见解,因此,学好民法典,是法律工作者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名检察人员,我们在工作、生活中,都要不忘学习和运用民法典,同时对身边的人和案件中遇到的当事人积极普法,帮助他们更好地运用民法典保障自己的权益。 《民法典》观后感个人心得4 2020年5月28日,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这是一部凝聚着中国人民共同意志的法典,这是一部写满14亿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梦想的法典。生活的温度,在法典的一字一句之间流淌。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民法典》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了编纂民法典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通过对我国现行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整合、编订,形成了一部适应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的法典。《民法典》不仅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也能为人类的发展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安全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希望权力保护更充分。从民事权利保驾护航,到物权的严格规定;从合同法的详细分类到人格权的强力保护;从婚姻家庭的琐碎到继承的合理调整,《民法典》的颁布健全了民事权利种类,形成了更加完善的民事权利体系,立图保住群众的“钱袋子”,美好生活的“菜篮子”。从高空抛物侵权到“套路贷”、“校园贷”恣肆,从网络支付到婚前财产处理,《民法典》回答了新时期遇到的新问题,新难题,不断加强法律的前瞻性,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弘扬家庭美德,更好的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 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检察机关干警,要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始终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首先加强自我学习,认真学习民法典内容及相关精神,学法、懂法、知法、用法,将法律学习及运用贯穿到工作始终。自觉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民法典理论学习,强化法学素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法律,提高检察机关在人民心中的形象,运用法律武器切实保护人民的权益不受侵犯。 君不见生活琐碎悉数写进民法典,提高了法治服务能力;产权登记让群众吃下定心丸,保障了合法权益;君不见婚姻家庭鸡飞狗跳,民法典前瞻后虑,保全夫妻双方利益。民法典打开人民群众的幸福之门,锻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体现“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情怀,以“民”为本,以“和”为中心,让群众驶入幸福美好的未来! 《民法典》观后感个人心得5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包含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计1260条,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打开手机、电脑,能直接的感受到各大主流媒体的报道中,都在传递着民法典对我国法治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也在传递着民法典是一部真正以人民为中心、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的法典。作为一名非法学专业 毕业 的书记员,认真学习民法典,对做深做好检察新闻宣传,促进、传播检察 文化 ,推动检察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民法典的颁布与实施是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意愿的重要体现。 “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的编纂以人民群众的呼声为起点,对群众普遍反映呼吁的问题,积极做出回应。民法典的诞生,紧扣着社会关切,回应了人民期待,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保障,更蕴含着“人民至上”重千钧的理念。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近几年频频出现的一些新闻:在生活中遇到被高空坠物砸伤谁负责的问题、在遇到“套路贷”“校园贷”怎么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的问题、在出行中遇到老人倒地想扶却不敢扶的问题、在未成年人偷用家长手机对主播进行打赏能不能退回的问题等方面,民法典都进行了详细回应。同时,民法典也与时俱进,针对不断发展的经济社会、不断变化的生活方式、不断调整的社会关系,以人民为中心,对接人民的法治需求,把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急,实实在在地写进了法律条文中,从法治层面主动推动痛点难点问题。例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民法典的编纂工作结合疫情相关的民事法律制度进行梳理研究,对民法典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针对疫情期间家长隔离、幼儿在家无人照料等情况,民法典也都及时收纳进行规定与解答,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将“人民至上”放在心里、落于行中,为人民群众打开幸福之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此期间,通过网络,我们也看到多地针对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出台相应的 规章制度 ,只为充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利益至上。 二、民法典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在《关于的说明》中指出,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从1954年到2017年,民法典的编纂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一部“法”的诞生伴随着中国社会60多年跌宕起伏的发展,伴随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满意度不断增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矛盾变化的过程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驱动下的创新创造,在这个过程中,《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它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是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它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日常遵循;它更是一部代表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权益的好法典,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法典。正是因为民法典中健全和充实了民事权利种类,形成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才能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知行合一,做好民法典的宣传员。 “民惟邦本、法系根基。”民法典的出台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将深刻影响每个中国人的生活。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学好民法典,自觉遵守、执行、适用民法典,让民法典真正落地生根。 “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作为一名检察干警,不仅要坚持把学习民法典作为提升自身能力素质的重要内容,深学悟透、精准运用,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努力把法典的法治精神、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尊学守用民法典的模范。同时,还要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将民法典普法工作融入日常,推进民法精神的认同和民法功能的实现,当好民法典的宣传者。及时、广泛的用人民群众能理解、易记忆、用得上的方式方法进行宣传民法典,突出显示民法典姓“民”的根本要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参与性,使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真正让民法典入脑入心,推动民法典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更有力地助推检察业务宣传、检察舆论营造、检察品牌树立、检察文化普及。 《民法典》观后感个人心得范文五篇相关 文章 : ★ 《民法典》观后感个人心得5篇2020 ★ 民法典个人观后感心得体会5篇精选 ★ 《民法典》观后感学习心得体会最新5篇 ★ 2020民法典学习心得体会个人观后感范文大全【5篇】 ★ 《民法典》个人观后感心得5篇精选2020 ★ 《民法典》观后感心得体会5篇精选 ★ 《民法典》观后感心得体会800字精选【5篇】 ★ 《民法典》观后感个人心得最新【5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观后感心得体会5篇精选 ★ 民法典个人心得体会观后感5篇最新
广州宣讲《反有组织犯罪法》,依法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
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与市民群众、社会生活有什么关系?4月26日举行的广州市《反有组织犯罪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宣讲专场暨系列宣讲活动启动仪式,为大家一一解读。据悉,今年4月至7月,广州市扫黑办、市法学会将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一系列宣讲活动,邀请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等院校的知名专家教授组建专业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同时多措并举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活动:一是通过“广州地区法学院院长论坛”、专题培训班(座谈会)、线上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宣传。二是开展“五进”活动(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重点场所),提高《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覆盖面,提升群众知晓率,增强市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三是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干部学习教育内容和各级领导干部学法重点,实现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级各单位干部运用《反有组织犯罪法》预防和惩治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 【法律知多D】 《反有组织犯罪法》小知识 一、《反有组织犯罪法》何时施行?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反有组织犯罪法》,该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二、《反有组织犯罪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该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 三、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本法所称“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四、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本法所称“恶势力组织”,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五、为什么反有组织犯罪人人有责? (一)《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七条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义务。国家依法对协助、配合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护。 (二)《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八条指出: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有组织犯罪。对举报有组织犯罪或者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六、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不受侵害有哪些规定? (一)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学校发现涉及有组织犯罪的,应当及时制止,采取防范措施,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二)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从重处罚。 (三)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或者阻止未成年人退出有组织犯罪组织,尚不够成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七、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有何规定? 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发现有组织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八、符合哪些条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罚? (一)为查明犯罪组织的组织结构及其组织者、领导者、首要分子的地位、作用提供重要线索或者证据的; (二)为查明犯罪组织实施的重大犯罪提供重要线索或者证据的; (三)为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提供重要线索或者证据的; (四)协助追缴、没收尚未掌握的赃款赃物的; (五)其他为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提供重要线索或者证据的情形。 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罚。但对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严格适用。 九、对有组织犯罪分子的涉案财产如何处置? (一)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成员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及其孳息、收益,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或者责令退赔。 (二)依法应当追缴、没收的涉案财产无法找到、灭失或者其他合法财产混合且不可分割的,可以追缴、没收其他等值财产或者混合财产中的等值部分。 (三)被告人实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定罪量刑事实已经查清,有证据证明其在犯罪期间获得的财产高度可能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被告人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十、符合什么条件的涉案财产应当予以追缴、没收? (一)为支持或者资助有组织犯罪活动而提供给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 (二)有组织犯罪组织成员的家庭财产中实际用于支持有组织犯罪活动的部分; (三)利用有组织犯罪及其成员的违法犯罪活动获得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 十一、国家工作人员涉及哪些行为,应当全面调查? (一)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的; (二)为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 (三)包庇有组织犯罪组织、纵容有组织犯罪活动的; (四)在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工作中失职渎职的; (五)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 (六)其他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 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十二、办理有组织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有什么行为? (一)接到报案、控告、举报不受理,发现犯罪信息、线索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或者未经批准、授权擅自处置、不移送犯罪线索、涉案材料; (二)向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阻碍案件查处; (三)违背事实和法律处理案件; (四)违反规定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物;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十三、发现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应当如何处理? (一) 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建立线索办理沟通机制,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本违法犯罪的线索,应当依法处理或者及时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国家工作人员与有组织犯罪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报案、控告、举报。有关部门接到报案、控告、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 十四、对举报、控制和制止有组织犯罪活动的证人有什么保护措施? (1) 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2) 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3) 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 (4) 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5) 变更被保护人员的身份,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 (6) 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十五、哪些行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1)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画蛇添足的意思是什么? 寓意是什么?
画蛇添足:
画蛇时给蛇添上脚.比喻做了多余的事,非但无益,反而不合适.也比喻虚构事实,无中生有.
画蛇添足 (发音 huà shé tiān zú)
【解 释】 画蛇时给蛇添上脚.比喻做了多余的事,反而有害无益,徒劳无功.
【出 处】 西汉·刘向《战国策·齐策二》:“蛇固无足,子安能为之足?”
【用 法】 连动式;作宾语;含贬义
【示 例】 周而复《上海的早晨》第四部:“他想接上去说,又觉得是~,只好惋惜地坐着没动.”
【近义词】 徒劳无功、多此一举
【反义词】 画龙点睛、恰到好处、恰如其分
【灯 谜】 巳
【典 故】
故事发生在古代楚国.有一家人家祭祀祖宗.仪式完毕后,把剩下的一壶酒,赏给手下的办事人员喝.人多酒少,很难分配.这几个人就商量分酒的办法.有个人说:“一壶酒分给几个人喝,太少了.要喝就喝个痛快.给一个人喝才过瘾呢!”大家都这样想,可是谁也不肯放弃这个权利.另一个提议说:“这样吧,让我们来个画蛇比赛.每个人在地上画一条蛇,谁先画完,谁就喝这壶酒.”大伙儿都赞成这个办法.于是每个人折了一根树枝,同时开始画起来.有一个人画得最快,转眼之间,把蛇画好了.他左手抓过酒壶,得意地看看同伴,心想,他们要赶上我还差得远哩.便洋洋自得地说:“我再给蛇添上几只脚,也能比你们先画完.”正当他画第二只脚的时候,另一个人把蛇画完了.他一把夺过酒壶说:“蛇本来是没有脚的,你画的根本就不是蛇.还是我先画完,酒应当归我喝.” 添画蛇脚的人无话可说,只好咽着唾沫,看别人喝酒.
[提示]
画蛇,就要象一条蛇;添上脚,就成了“四不象”.做任何事情都要实事求是,不卖弄聪明,不节外生技.否则,非但不能把事情做好,反而会把事情办糟.
[原文]
楚有祠者①,踢其舍人卮酒②.舍人相谓曰③:“数人饮之不足,一人饮之有余,请画地为蛇,先成者饮酒.”一人蛇先成,引酒且饮之④;乃左手持卮,右手画蛇曰:“吾能为之足.”未成.一人之蛇成,夺其卮曰:“蛇固无足⑤,子安能为之足⑥?”遂饮其
酒⑦.为蛇足者,终亡其酒⑧.——《战国策》
[注释]
①祠(cí)——春祭.
②舍人——古代王公贵族手下的办事人员.卮(zhī)—— 古代盛酒的器具.
③相谓——互相商量.
④引酒——拿过酒杯.引,取过来.且——将要.
⑤固——本来.
⑥子——对人的尊称.安——怎么.
⑦遂——就.
⑧亡——失去.
示例 将军功绩已成,威声大震,可以止矣.今若前进,倘不如意,正如“~”也.(明·施耐庵《水浒全传》第一百十回)
英文:draw a snake and add feet to it—ruin the effect by adding sth.superfluous 蛇本来没有脚有人却给它加上脚,故事见《战国策·齐策二》.比喻做事多此一举,反而坏事.例:今若前进,倘不如意,正如画蛇添足也.——《三国演义》
开展校园法制宣传特别是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的有何重要意义
开展法制教育宣传进校园活动的重要意义:提升了中小学生预防违法犯罪意识,又培养了学生知法、守法的责任意识。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告诫广大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要学会明辨是非,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学生就能从容对待校园暴力、社会犯罪,及时识破上下学途中最容易发生的拐骗事件中骗子的常用招数,遇到常见的校园安全事件和交通安全事件,就能迅速想出应对策略,从而大大提高孩子们的自我保护能力、自我防范能力。扩展资料走进校园,可以以向青少年讲授《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犯罪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学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形式普及。通过对正反面案例的分析,将遵纪守法的故事或案例受到处罚的情况传播给学生,使他们能够获得法律知识,受到启发。还可以举办模拟法庭,让学生加深经验,增强运用法律的能力,对校园暴力说“不”。针对校园安全隐患的现状,普法教育应把重点放在对学生的校园安全教育上,帮助构建安全和谐校园。以校园宣传的形式,为学生营造法制氛围,使法律知识潜移默化地渗透到学生的生活中,使法学成为学生的一种习惯。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依法治校”,这需要一个普及法律、转变观念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倡导,更需要学校的积极配合。学生阶段对一个人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小学和中学阶段,人们的世界观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因此,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让学生知道和理解法律从小培养依法做事的概念,同时,了解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这是扩大社会团体的法律报道的意义,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内在需要。
知心法官的观后感
《知心法官》是以全国模范法官黄志丽的感人事迹为原型创作的公益题材电影,那么关于知心法官的观后感应该怎么写呢?下面就和我一起来看看吧。 知心法官的观后感【1】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全国模范法官黄志丽用自己的亲身行动完美的诠释了这一点。2017年4月27日,单位组织党员等同志观看了《知心法官》,通过这个公益题材电影,使我对黄志丽的事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她深深的感动了我,也向我展示了怎样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一个合格的党员。 法律是冰冷无情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人是有温度的,是有情有义的,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官,所做的不仅仅是公正公平的判案,还应该在法律允许的界限内对于人民更多的人文关怀!电影中,黄志丽将亲和调解贯穿审判活动始终,残疾人撞人一案中,经过自己不懈努力,唤起受害方家人的恻隐之心,使生活几近绝境的残疾人家庭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同时,黄志丽始终秉持着一个信念:基层法官兼具修补受损的社会关系,召唤社会道德回归的职能,在面对台商王兆华和刘金洲死亡一案庭审中,黄志丽让控辩双方各抒己见,适时释明法律适用等问题,终使双方都满意的解决了这件事,也让来大陆投资的台商感受到闽台之间一样的海水,一样的温度,展现了两岸司法交流合作的良好愿景;另外,黄志丽将调查研究贯穿审判活动始终,在化解农民工讨薪案件中,深入现场了解案件缘由,找到矛盾症结后,主动作为,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案,妥善化解了涉及近百名工人切身利益的棘手案件。正是黄志丽的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使其在从事14年的民事审判工作中,先后审结5000多个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让法律有了温度,让法庭有了温情,被当地老百姓亲切地称为“知心法官”。 黄志丽法官扎根基层审判一线,心系百姓,忠诚敬业,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感人事迹,展现了新时期党员法官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良好精神风貌。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们更应该学习与传承黄志丽心系群众、不忘初心、持之以恒的公仆精神,努力做好日常工作,总结工作得失,提升服务能力,强化服务质量,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为创造良好的.医患关系贡献自己的力量。 知心法官的观后感【2】 3月17日,有幸到官渡横店电影院观看以时代楷模、“全国模范法官”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为原型的电影《知心法官》,深有感受。 随着屏幕的拉开,我的眼球再也不离开。电影《知心法官》以“时代楷模”“全国模范法官”黄志丽办理的案件为编剧主线,讲述了黄志丽走出法院,走进村庄,走进社区,走进当事人,用自己的真心,去倾听、去说服、去劝解、去裁决,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影片艺术再现了黄志丽的感人事迹,全面塑造了黄志丽扎根基层审判一线,心系百姓,忠诚敬业,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影片以涉台民事审判工作为主线,结合海峡两岸司法合作交流的大背景,通过几个生动而具体的案件,艺术地还原了“全国最美基层法官”黄志丽同志的感人故事,生动地描绘了人民法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辛勤探索和不懈追求。 影片主人公黄志丽是一朵铿锵玫瑰,有着法官特有的刚强和自信,又兼具了女性的细腻和柔情,用自己的亲和力审理案件,守护和捍卫着群众的利益。她长期扎根在审判一线,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4年,始终不忘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认真履职,公正司法、廉洁办案,先后审结5000多个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成为群众信赖的好法官。她创新多元调解,深入社区乡村、熟悉民风民俗,用群众的语言谈法律,以法官的亲和消弭当事人的隔阂,把“黄志丽法官工作室”经营成了群众家门口的“小法院”,让冷冰冰的法律有了温度,让百姓深切感受到了法庭的温情,被当地百姓亲切地称为“知心法官”。 这部电影的创作,不仅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更能让群众从法官的工作中学习法治精髓,促进全民法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时代需要正能量,需要更多的“黄志丽”的法官和像“黄志丽”人的公务员和各行各业的先进人物,需要更多的群众的“知心”人,为时代唱出正能量的凯歌。
知心法官观后?感
观看知心法官观后感【1】 演员戴江此次饰演人民法官黄志丽,将把榜样的力量更为广泛的传递到人们心中。电影《知心法官》通过影视作品人性化、艺术化的手法,积极响应全国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展现新时期党员干部和政法干警新形象。 搜狐娱乐讯以全国模范黄志丽的事迹为原型的公益题材电影《知心法官》在福建顺利杀青,该作品将长期扎根审判一线,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余年的福建漳州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黄志丽工作的点点滴滴用艺术的形式呈现在大银幕上,生动还原黄志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律力量的工作过程。演员戴江此次饰演人民法官黄志丽,将把榜样的力量更为广泛的传递到人们心中。 电影《知心法官》通过影视作品人性化、艺术化的手法,积极响应全国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展现新时期党员干部和政法干警新形象。自从2002年以来,黄志丽经手案子多达5000多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述信访、无一投诉举报,以女性特有的柔情和细腻,数十年如一日扎根基层,忠诚敬业,守护司法正义。在数年的工作中,每每遇到威逼利诱,黄志丽都会用工作中的“固执”和“六亲不认”拒绝,因此得一“黄石头”的称号,黄志丽说,坚持公正廉洁的底线,决不让法律的天平倾斜是每个司法工作者最基本的职业操守。 此次《知心法官》的拍摄过程,对于演员戴江来说也是次全新的工作体验,在开拍之初就进行了长时间的法院工作模拟实习,并熟记各种法律条款。拍摄期中,原型黄志丽也经常对戴江“传授”工作心得和体会,戴江更是仔细揣摩黄志丽每个眼神和语气,力求将“最美女法官”的形象真实再现,戴江表示:黄志丽大姐是百姓心中的“知心大姐”,将自己的光和热无私献给了司法事业。黄大姐说过一句话让我特别感动--要做一名公正的守望者、法律的守望者,坚持办案一时,公正一世。我希望通过我的诠释把黄大姐的.初心展现给更多人看到,让榜样的力量无处不在。 观看知心法官观后感【2】 黄志丽作为一名文秘专业毕业的,硬是通过七年业余时间完成了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从一个法律的门外汉成为现在的审判工作的行家里手,成为全国的“时代楷模”。黄志丽从2002年至今,在基层审判一线工作14年,心系百姓、忠诚敬业,善于用调解艺术耐心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她办结5000多个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被人民群众亲切地称为“知心法官”。 黄志丽在社区开办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每星期定期两次到社区办公,不仅开展巡回办案、纠纷调解、法制宣传,还为居民排忧解难,被群众亲切称为家门口的小法院。 黄志丽每年都要走访近千名群众,足迹遍布乡村、社区的每个角落。这种认真执着的求实精神,促成许多当事人服从判决,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9%以上;在处理案件时,黄志丽善于运用调解的金钥匙,打开当事人的心扉,消解矛盾隔阂,这一点难能可贵。黄志丽作为一名基层审判一线的法官,能真正化解矛盾,当好法律的守护神,她凭的不仅有耐心和细心,还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应付复杂局面的能力。 黄志丽是这样一位不是‘官’的法官,她乐于贴近群众,善于用春风化雨般的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让老百姓从她承办的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和温暖,走好了司法为民的每一步,我们作为法院系统的干警要向她学习“法理之外,还有人情”的工作方式方法,做群众的知心人。黄志丽用她的爱心,把枯燥僵硬的法条变成温暖而富有人情味的法律适用,实现了法理与情理的有机融合,让法律力度和温度得到完美统一;黄志丽坚持以案释法,传递法治理念。她既当裁判员又当宣传员,既解“心结”又解“法结”。在司法办案中懂得与群众沟通,对群众有感情,把群众当亲人,将法律规定释明,把案件蕴含的情理讲透,让冰冷的法律有了温度,做一名百姓的知心法官。 黄志丽身上最可贵的,不是工作业绩,不是工作技巧,而是她的真挚情怀,她坚信自己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俯下去的是身板,树起来的却是信任。黄志丽能让百姓推崇、信服,彰显的是她的人格魅力。黄志丽认为“法官的价值不仅在于办案,也在于传递法治理念,树立公众对司法的信心。” 黄志丽的先进事迹告诉我们,法治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实践。 作为法院系统的一名干警,要以黄志丽同志为榜样,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优良作风,强化宗旨意识,忠实履行职责,扎根工作岗位,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开拓创新、勇于担当、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做好法院的后勤保障工作,为法院信息化建设尽一份力。 观看知心法官观后感【3】 黄志丽,漳芗市人民法院民庭法官。她始终秉持着一个信念:基层法官兼具修补受损的社会关系,召唤社会道德回归的职能。这一信念,促进她在繁杂的民事案件中总是细致入微,不温不火,逐渐成为当地老百姓无限钦佩和信赖的“裁判”。 36岁还未婚嫁,这在南方的小城显然并不多见。母亲已经病故了,她与父亲相依为命,她不忍父亲的孤独,然而法官的忙碌,却遮掩了大部分女儿的色彩。 世纪花园工地,农民工讨要拖欠的工钱,黄志丽与陈婉紧急赶往现场,暴雨中不惧安危,竭力劝解情绪失控的农民工,一场几乎酿成恶性群体事件的讨薪行动停止了,黄志丽却因此摔下吊车,送往医院。 漳芗知名台商王兆华开发地产项目海峡新苑,刘金洲承接了其桩基工程。完工后因桩基施工数量两不相符,而桩基已深埋在建筑地下,其具体数量不易查清。刘金洲苦无证据,与王兆华各执一词。 黄志丽在东靖村调解一起邻里纠纷时,同村的刘金洲在家里突发心脏病猝死,留下了老母亲、妻子胡春梅和六岁的女儿菁菁。当法医将刘金洲的遗体抬上急救车的一瞬,刘家三代肝肠寸断。黄志丽搂着菁菁,亲历这一幕,忽然感到刘金洲桩基案的沉重。 黄志丽向院长提出,自己和刘金洲的遗孀胡春梅比较熟悉,也与东靖村民有感情,希望回避桩基案,但被院领导拒绝了。 胡春梅开始了要账之路,几次到海峡新苑找王兆华要说法。作为首批来漳芗市投资建设的台商,王兆华在当地也有一定的声誉,胡春梅孤儿寡母的讨账身份,使王兆华感到名誉上的压力。 黄志丽把绝大部分精力和时间放在了桩基案的调查取证上。桩基案持续发酵,台商协会领导直接上门向法院领导反映,希望快审快判,还台商王兆华一个公道。 桩基属于隐蔽工程,黄志丽调取资料,发现桩基数在设计图与合同上并没有误差。胡春梅却坚信亡夫没有说谎,但无法给出关于桩基数量的有效证据。在工程施工监理公司,无论胡春梅怎么哀求,还是不能获准查阅早已封存的档案资料。 黄志丽像不停歇的陀螺,建筑设计院、监理公司、桩基厂、建筑勘察院、工地,处处留下身影。桩基案因证据难寻,案件一度陷入困境,进展缓慢,黄志丽累得身心俱疲,坚持着,却终于啜泣不已。 王兆华和前妻找到黄志丽,委婉地提出质疑,希望法庭能公平公正。黄志丽释法析理,向王兆华与其前妻做了正确的法律引导,并告诉他们,因为漳芗台商众多,台胞更多,漳芗法院正试行台胞调解员参与涉台民事案件的调解模式。 当旁听席上大都以为胡春梅胜诉的时候,人民陪审员林海琦的提问发言,又使案件的结局扑朔迷离…… 5000多件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述信访,无一投诉举报,黄志丽以她的精神和成绩,摘取了“全国最美基层法官”的殊荣。 桩基案尘埃落定,当黄志丽在电话里获悉台商王兆华接受法院调解时,她深情地说:闽台之间,一样的海水,感受的是一样的温度。 生活在继续,大大小小的案件、纠纷也在继续,黄志丽依旧忙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