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落户新政策2022
落户上海的方式有很多,最热门及常见的落户方式有: 1、《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即“居转户”,居转户的前提是持有《上海市居住证》; 2、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即“应届生落户”,符合一定条件的应届生可“直接落户”,暂未达到“直接落户”标准的可申请“积分落户”; 点击查看:上海应届生落户新政 3、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即“人才落户”; 点击查看: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4、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即“留学生落户”,2022年6月在原留学生落户的基础上出台了“加大世界名校留学人员引进力度”的举措: 在符合留学人员落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取消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即可直接申办落户;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的,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上海居住证落户新政策2021
上海居住证落户新政策2021申办条件: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无职称。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022上海居住证积分如何计算 上海居住证积分计算规则
导语:居住证主要针对的是非本地居民申请的一种证件。居住证的用处非常多,而且不同城市也是有着不同的功能。比如说,有了居住证才可以申请当地的公租房。上海市的居住证还能积分。那么,2022上海居住证积分如何计算?到底上海居住证积分计算规则是什么?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2022上海居住证积分如何计算
基础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减分指标中单项指标的扣减积分,按照扣减项目进行累计扣减。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一)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加分指标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一)创业人才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积120分。创业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三)紧缺急需专业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20分。
(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2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2.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3.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的,积100分。
4.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六)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七)远郊重点区域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
(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九)表彰奖励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
2.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3.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积110分。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政府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政府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
(十)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2022上海居住证积分如何计算 上海居住证积分计算规则
导语:居住证主要针对的是非本地居民申请的一种证件。居住证的用处非常多,而且不同城市也是有着不同的功能。比如说,有了居住证才可以申请当地的公租房。上海市的居住证还能积分。那么,2022上海居住证积分如何计算?到底上海居住证积分计算规则是什么?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2022上海居住证积分如何计算 基础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减分指标中单项指标的扣减积分,按照扣减项目进行累计扣减。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一)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加分指标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一)创业人才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积120分。创业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三)紧缺急需专业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20分。 (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2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2.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3.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的,积100分。 4.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六)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七)远郊重点区域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 (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九)表彰奖励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 2.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3.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积110分。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政府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政府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 (十)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2023年上海落户政策又要放宽
2023年上海落户政策又要放宽,可以直接落户。放宽要求:1、7年居住证,7年社保,7年个税后4年累计36个月2倍。2、7年居住证,7年社保,7年个税,有职称后4年累计额36个月1.3倍社平,或者有职称后48个月税前工资满足条件(到22年12月底前可以做);3、5年居住证,5年社保,5年个税,后48个月累计36个月封顶社保。4、QS排名以外的根据排名和前置学历分为半年1倍和1年15倍全家落户。上海应届生落户政策:对于非上海生源的应届生,以下两种教育情况的学生可以免打分直接落户上海:上海本地高校的应届硕士和博士毕业生、复旦、交大、同济、华师大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上海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的上海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北大、清华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不分专业)、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届硕士(仅限建设学科)。除上述情况外,其余应届生需要打分满72分方可落户。上海应届生积分72加分方案包括学位、学校、成绩、外语、计算机、单位满分和最高学历在沪等几个方面。
2022年上海落户政策
2022年上海落户政策具体内容如下: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社保);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以上条件需要同时具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居住证落户上海条件
居住证落户上海条件如下: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法律依据:《居住证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居住证落户上海的流程是什么1、提供申报材料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及报考材料、户口本、社保卡、结婚证、离婚证、离婚书;2、提交申报后,打印盖章材料,盖章后交回所有材料、体验报告;3、材料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20个工作日出积分入户调令;4、深圳公安分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手续;5、办理准迁证;6、派出所落户,实时出户口本;7、20个工作日后到派出所领取。
上海落户政策2022最新
非沪籍应届生户进沪就业申办户籍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条件 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 非企业单位);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 100 万元 (含)以上的企业,且在 2018 年 5 月 31 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 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 4.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 在 2019 年 5 月 24 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 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经认定存在虚假申报等情况的用人单位,2019 年提出的落户申请无效。经核实,用人单位与上年度所录用且已办理直接落户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全部未依法履行劳动(聘用)合同的,该单位 2019 年提出的落户申请无效。 (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4.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政策 1、持上海市居住证 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 (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除了普通的操作以外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 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人才引进落户 适用对象 拥有 高学历 、 高级专业 、 高新技术 人才; 就职于 金融重点机构 、 贸易重点机构 、 航运重点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人才; 属于 行业专门人才 , 航运专门人才 、 传统医学人才 、 体育专门人才 还有一些不同引进标准的: 投资创业人才、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 11类人可直接在上海申办落户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 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 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 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 且具有研究生学历 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 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 、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 的专门人才。 10、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这11类引进人才可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创业、投资、企业人才落户政策 适用对象 创业人才 、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 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 企业高级管理 和 科技技能人才 ; 企业家 ; 不同的资质条件,依据衡量标准,可相应减少 居转户持证年限 和 社保缴纳年限 : 5 年、3年、2年、直接落户 还有5类人才直接落户下面的这5类人也可以直接落户! 1创业人才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上海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在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5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3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上海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已经完成在上海市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的,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4企业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5.企业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家,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运营上海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 2.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上海市场挂牌上市。 3.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上海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4.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投靠类落户、迁户上海政策 适用对象 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您可登入“ 上海公安门户网”(www.police.sh.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看本市夫妻投靠其他类型的户口迁移政策规定或请您前往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咨询,索取《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根据菜单内容准备材料,材料齐全后提出申请。 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 (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老人投靠 (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而留学回国人士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海归”根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入沪籍! 满足条件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上海居住证积分规则
上海居住证积分规则具体如下:1、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每满1年积3分;2、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3、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4、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上海居住积分120分可以落户,具体如下:1、年龄: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2、教育背景: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3、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4、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落户所需材料具体如下: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4、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上海落户手续具体如下:1、携带上述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2、到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划转户口关系;3、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当地派出所会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4、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综上所述,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每满1年积3分;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法律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第十条 基础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减分指标中单项指标的扣减积分,按照扣减项目进行累计扣减。
上海居住证积分规则
法律分析: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每满1年积3分;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法律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第五条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第十条 基础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减分指标中单项指标的扣减积分,按照扣减项目进行累计扣减。第十一条 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积分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扣减积分,总积分的最低分值为0分。基础指标中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加分指标中的"投资纳税""投资带动本地就业"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第十二条 《居住证》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