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才

时间:2024-05-30 13:42:29编辑:小松

天津人才引进政策

天津市的人才引进补贴发放政策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1、对于高层次的产业人才,包括创业领军人才、高端创业人才等,给予5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2、在建设创新创业平台方面提供补贴,例如对于国家级的人才培训基地,有500万元的经费资助;3、在高技能的人才队伍培养上,提供奖励支持,提供境内外研修机会等;4、对于紧缺人才也给予补贴资助,例如对于人文社科特聘教授最高给予50万元研究经费等。除此之外,天津市在创新创业的多方面都给予大力支持。落户条件一、学历型人才1、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2、获得硕士学位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3、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不受限制。二、资格型人才1、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2、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三、技能型人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不超过30周岁;2.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不超过35周岁;3.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在津工作满1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2.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创业型人才的含义是什么?1、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2、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人才主要是指,来津创办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以及主要股东)。3、企业核心成员不是原始创业者,还需在该企业任职超过1年。总结:天津急需型人才,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各区人才办负责组织所在区领军企业的资格认定并公布领军企业名单。法律依据:《2020年天津市人才补贴政策》第一条扶持高层次产业人才(1)对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助和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2)对高端创业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支持。(3)实施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培养100名杰出企业家,给予每人100万元经费资助;支持培养1000名新型企业家、1万名优秀企业家。第二条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人才培训基地,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经费资助。(2)对获认定的市级留创园,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经费资助。(3)对企业研发平台由市级升为国家级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资助。(4)对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给予500万元经费资助。第三条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1)对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或专家教练组长、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资助。(2)每年选派100名高级技师赴境内外研修,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经费资助。(3)每年评选10名“海河工匠”,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资助。第四条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1)支持企业技能型人才,破格申报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2)鼓励行业领军企业自主评聘高层次人才。(3)给予完成、转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不低于50%的奖励。(4)对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发表创新成果的高端人才,给予每年最高3万元经费资助。第五条引育高层次创新人才(1)对顶尖人才可以采取“一人一策”方式给予支持,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和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2)对领军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3)对高端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经费资助。(4)对青年人才,根据不同群体,可以连续3年给予每年15万元经费资助,或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资助等。第六条集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对高教人才,最高给予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学科的特聘教授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特聘教授50万元配套经费。(2)对入选“五个一批”工程的宣传文化人才,给予每人每年4万元经费资助。(3)对医学人才,最高给予每人每年120万元经费资助。


天津人才引进政策

天津落户2022年人才引进新政策:1、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就可以直接在天津落户,不需要其他任何条件;2、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拥有国内外精算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可直接落户天津。一、天津人才引进申请人材料:1、天津引进人才申请表;2、承诺与授权书;3、身份证正反面;4、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5、婚姻状况证明材料;6、本市落户证明材料;7、人才引进档案核实情况表;8、学历学位证书;9、最高学历认证报告;10、相应学位认证报告;11、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二、人才引进的条件: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以上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相应的工作经历;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法律依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十条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供下列基本材料:(一)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和近期证件照片;(二)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三)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四)在津就业、就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五)其他证明材料。


天津人才绿卡申请条件

(一)人才绿卡申请人原则上年龄应小于55周岁,特殊情况可适度放宽。(二)主卡成功申领满1年之后,方可申领相关副卡。(三)按照申领条件第(一)款第4点之“现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申请、且本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一、天津人才绿卡“B”卡发放范围为天津市引进的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每年在津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高端人才,主要包括:(一)来天津市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的;(二)曾经主持或者来天津市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工程项目,以及省部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的;(三)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三等奖的;(四)来天津市百强企业担任中层管理职务的;(五)具有博士学位的;(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的其他高端人才。二、天津人才绿卡申领途径1.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天津市人才绿卡网上申请系统”在线填报。2.资格审核。受理网点工作人员在线反馈审核结果,申请人可登录申请系统进行查询。3.绿卡发放。网上审核通过后,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到受理网点领取人才“绿卡”。法律依据:《关于人才落户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一条申请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国内外人才,可以申请在津落户:学历型人才。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不受限制。


天津市人才绿卡c卡申请条件

《天津市引进人才“绿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就标明了人才“绿卡”制度的实施目的:为创新人才引进工作机制,减少工作流程和审核要件,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引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在全市实施引进人才“绿卡”制度。即人才“绿卡”是由天津市人才办牵头实施的一种人才引进政策,仅仅是天津现行人才引进政策的一个补充和创新工作机制的新尝试。而广义的人才引进制度则包括本科学历落户、研究生落户、高级职称落户、留学生落户、应届生落户等多种落户政策。(一)受理条件  持本市人才绿卡(含A、B、C卡)外省市户籍人员,在天津市就业并居住的,可以申请在津落户。  (二)所需证明材料  1.《受理户口告知单》(由受理公安机关向群众提供);  2.《居民身份证》;  3.人才绿卡(含A、B、C卡);  4.落户地点材料。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合法产权住房落户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及不动产权人同意证明;申请在单位或人才集体户落户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附加说明  1.办理落户手续时,须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  2.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  3.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能够明确证明亲属关系的《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档案材料等;  4.有配偶或子女随迁的,应当符合本市“投靠配偶”或“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政策并提交相关材料;  5.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但该房屋具备落户条件的,提供购房合同;  6.此项业务在市北方人才中心(友谊北路29号三楼)受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天津落户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2022年天津户籍办理流程如下,天津市的公安局综合服务窗口将对申请的材料进行详细的审核。如果材料齐全的,就会当场验收,发放材料接受的回执单。如果材料准备不齐全的,应该一次性通知需要补齐的材料。自受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窗口积分申请当天开始的三个工作日内,没有向天津市的公安局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相关材料的,将会取消其资格。天津落户流程,(一)在线申报。申请人登录天津公安手机APP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在引进人才落户系统中,按提示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申报相关信息。(二)提交材料。申请人收到申请通过的确认短信,则可按照提交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到拟落户区行政许可中心引进人才落户窗口,提交落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及时收到确认短信的,也可直接到相关窗口提交所需材料。(三)直接受理。窗口经办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人证一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打印或现场填写引进人才落户递交材料登记表,留存材料复印件并退还原件。材料递交后,申请人无需在现场等候。(四)发放函证。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门对所接收的落户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系统的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中,确认《准予迁入证明》的获取方式。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到窗口自行提取准迁证择邮寄的,邮政EMS以到付方式将准迁证送达本人。(五)办理落户。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到拟落户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天津落户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2022年天津户籍办理流程如下,天津市的公安局综合服务窗口将对申请的材料进行详细的审核。如果材料齐全的,就会当场验收,发放材料接受的回执单。如果材料准备不齐全的,应该一次性通知需要补齐的材料。自受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窗口积分申请当天开始的三个工作日内,没有向天津市的公安局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相关材料的,将会取消其资格。天津落户流程,
(一)在线申报。申请人登录天津公安手机APP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在引进人才落户系统中,按提示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申报相关信息。
(二)提交材料。申请人收到申请通过的确认短信,则可按照提交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到拟落户区行政许可中心引进人才落户窗口,提交落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及时收到确认短信的,也可直接到相关窗口提交所需材料。
(三)直接受理。窗口经办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人证一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打印或现场填写引进人才落户递交材料登记表,留存材料复印件并退还原件。材料递交后,申请人无需在现场等候。
(四)发放函证。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门对所接收的落户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系统的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中,确认《准予迁入证明》的获取方式。
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到窗口自行提取准迁证择邮寄的,邮政EMS以到付方式将准迁证送达本人。
(五)办理落户。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到拟落户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补贴

【法律分析】天津市的人才引进补贴发放政策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1、对于高层次的产业人才,包括创业领军人才、高端创业人才等,给予5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2、在建设创新创业平台方面提供补贴,例如对于国家级的人才培训基地,有500万元的经费资助;3、在高技能的人才队伍培养上,提供奖励支持,提供境内外研修机会等;4、对于紧缺人才也给予补贴资助,例如对于人文社科特聘教授最高给予50万元研究经费等。除此之外,天津市在创新创业的多方面都给予大力支持。【法律依据】《2020年天津市人才补贴政策》第一条 扶持高层次产业人才(1)对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助和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2)对高端创业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支持。(3)实施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培养100名杰出企业家,给予每人100万元经费资助;支持培养1000名新型企业家、1万名优秀企业家。第二条 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人才培训基地,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经费资助。(2)对获认定的市级留创园,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经费资助。(3)对企业研发平台由市级升为国家级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资助。(4)对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给予500万元经费资助。第三条 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1)对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或专家教练组长、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资助。(2)每年选派100名高级技师赴境内外研修,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经费资助。(3)每年评选10名“海河工匠”,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资助。第四条 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1)支持企业技能型人才,破格申报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2)鼓励行业领军企业自主评聘高层次人才。(3)给予完成、转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不低于50%的奖励。(4)对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发表创新成果的高端人才,给予每年最高3万元经费资助。第五条 引育高层次创新人才(1)对顶尖人才可以采取“一人一策”方式给予支持,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和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2)对领军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3)对高端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经费资助。(4)对青年人才,根据不同群体,可以连续3年给予每年15万元经费资助,或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资助等。第六条 集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对高教人才,最高给予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学科的特聘教授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特聘教授50万元配套经费。(2)对入选“五个一批”工程的宣传文化人才,给予每人每年4万元经费资助。(3)对医学人才,最高给予每人每年120万元经费资助。


天津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一、符合下列条件并且是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国内外人才,则能到天津落户:(1)学历型人才: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通常都不大于40周岁(有或没有学位证书都可以);是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通常年龄都不大于45周岁;拥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限制年龄。(2)资格型人才: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资格;具有国内外精算师、金融风险管理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员、律师等执业资格证的人员。(3)技能型人才:是在本市用人单位,高等职业院校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且工作够一年,拥有高级职业资格,年龄不大于三十五周岁;拥有技师职业资格,年龄不大于四十周岁;拥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不大于50 周岁的人员。(4)急需型人才:人工智能、生物医学、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设备制造、数字创意、航空天能源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决定。各区级人才办公室负责组织区内领军企业的资格的认证,并公布领军企业的名单。二、来到天津的人才可以选择下列落户地点:(1)在申请本人或者其配偶的名义下拥有的产权房;(2)申请落户人员所在单位的集体户;(3)没有产权房或者是所在单位没有集体户的来津人才,应当在落户在区人力社保部门所指定的人才集体户内;(4)没有用人单位的来津人才,应当在北方人才市场的人才集体户落户存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天津市落户人才引进新政策是什么

对于下列符合要求的人才,可以直接落户:1.学历型人才: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2.资格型人才: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拥有国内外精算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3.技能型人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天津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天津工作满3年,具有高等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岁,具有高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4.创业型人才: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且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个人累计缴纳所得税10万以上的。


天津落户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一、学历型人才1、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2、获得硕士学位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3、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不受限制。二、资格型人才1、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2、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三、技能型人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不超过30周岁;2.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不超过35周岁;3.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法律依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 人才市场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第四条 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人才市场的综合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监督管理人才市场。第二十二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举办人才交流会的,应当制定相应的组织实施办法、应急预案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对参加人才交流会的招聘单位的主体资格真实性和招用人员简章真实性进行核实,对招聘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参加人才交流会、在公共媒体和互联网发布信息以及其他合法方式招聘人才。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应当出具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并如实公布拟聘用人员的数量、岗位和条件。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不得以民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工作的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招聘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招聘条件。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招聘人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不得有欺诈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谋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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