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教育局

时间:2024-05-30 05:16:18编辑:小松

2022年春季福建福州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一)认定权限及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以下人员,可向福州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户籍在福州地区的中国公民;

  2.持有福州地区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3.2022年福州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福州地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州地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5.驻榕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认定时间、方式、对象及事项等以各县(市)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二)教师资格种类及学历条件要求

  1.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或通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认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学位。

  (三)其他认定要求条件

  1.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其中,申请普通话语音学科教师资格的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在本公告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网上申报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逾期不能补报。网报时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账号注册及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常见问题”栏目相关问题说明和“使用帮助”中“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如问题无法自行解决,可查看“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发邮件或电话咨询。

  (一)网上申报时间及事项

  2022年春季福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工作根据不同人员类型分两批次进行,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有关要求并按自身实际情况正确选择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和现场确认点信息,未按操作要求进行报名的申报人员,将无法通过现场确认审核。

  1.第一批次网报时间:2022年4月18日9:00至4月29日17:00。

  2022年4月29日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已取得认定要求的学历证书的申报人员,可在本时间段内网报。网报认定机构应选择“福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应选择“福州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处”。

  特别提示:本批次网报“是否在校生”需选“否”。申请人为“未取得毕业证书,在校最后一学期”的请在第二批次网报。在读研究生可在“是否在校生”一项选择“否”并以已取得的学历进行本批次网报。

  2.第二批次网报时间:2022年5月25日9:00至6月20日17:00

  符合认定条件的其他申报人员,可在本时段内网报。

  其中由就读高校统一组织办理的2022年福州地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下同)申报人员,网报认定机构应选择“福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申请人就读院校;其他申报人员网报认定机构应选择“福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应选择“福州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处”。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操作提示信息,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如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合格证明上所示一致,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3.在读非2022年毕业研究生应以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系统中的“是否在校生”栏需选择“否”。

  4.申请人网报填写学历信息(港澳台学历、国外学历除外)及普通话水平信息时,应优先选择系统比对核验(选择“核验学历”“核验证书”类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普通话证书编号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自动比对核验)。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请补全相关信息并扫描或拍照对应的证书原件上传,系统将显示为待核验,确认时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现场办理。

  如申请人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

  5.个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请务必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

  三、现场确认资格审核

  (一)确认的对象、地点及时间

  1.2022年福州地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现场确认由就读高校统一组织办理,具体地点、时间以申请人所在院校通知为准。

  2.其他网上申报人员网报后,认定机构将进行初审,根据不同情况提示申请人修改完善网报信息、申请线上确认或申请线下确认。请申请人留意网报系统上的留言信息。

  (1)收到提示可申请线上确认的,可在系统留言告知时间段内用申请人本人帐号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搜索“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事项,点击“在线办理”,办事站点选择“福州市直”,办理单位选择“福州市教育局”,按照办事指南材料清单要求拍照或扫描相关材料线上提交申请。市教育局收到符合条件的确认申请后,将发起快递上门取件,请申请人提前准备相应材料;教师资格证办理完成后,将通过邮寄送达申请人,请申请人申请线上确认时,准确填写地址及联系方式。未收到提示可申请线上确认信息的,请勿线上申请确认,以免因材料不全审核不通过,影响本次认定。收到线上确认提示因故未在7月10日前进行线上申请的,请于7月20日前线下申请现场确认,以免因认定系统关闭前未能收取所需材料影响本次认定。

  (2)收到提示申请线下确认的,请在提示时间前往福州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处(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社会事务类114-117号窗口;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进行现场确认,符合认定条件的将现场发放教师资格证。如无法在预定时间前往现场进行线下确认,请提前联系认定机构调整时间(联系电话:0591-83349431)。现场确认于7月20日17:30截止。

  网报时以“在校生,最后一学期”身份进行报名的(即网报时未取得认定要求的学历证书),可以在取得学历证书后登录教师资格网将个人信息修改为非在校生,并核验学历信息,联系认定机构审核是否符合线上确认条件,也可在收到线下确认提示后在指定时间线下申请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报时提交的照片相同,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线上确认无需提交)。

  3.申请人申请时身份材料。

  (1)本市户籍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本市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包括户口簿主页和申请人个人单页的复印件,复印件还应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线上确认需申请确认时原件拍照上传,纸质材料无需寄送)。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申请人应提供《福州市居住证》原件(线上确认需申请确认时原件拍照上传,纸质材料无需寄送)。

  (3)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预计毕业时间应在2022年及以后;线上确认需申请确认时原件拍照上传,纸质材料无需寄送)。

  (4)在福州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址在福州地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在福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相应提供:港澳居民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线上确认需申请确认时原件拍照上传,纸质材料无需寄送)。

  (5)驻榕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士兵)证或警官(士兵)证原件。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5.学历证书原件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应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线下进行现场确认。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需经本公告指定的医疗机构认定体检合格。

  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

  9.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在现场受理前申领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领取函件可到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福州市教育局审批后台,联系电话0591-83349431)。

  注意事项: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提交材料经线下现场确认的,原件(不含证明材料和体检表)退还申请人,其他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上交现场确认点。

  四、体检

  2022年春季福州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委托福州市第一医院进行。

  疫情防控期受检人员须自行下载闽政通APP,并实名注册。体检当日须现场生成“八闽健康码”“行程码”,主动出示7日内阴性核酸报告。受检者行程码显示经过高风险地区请暂缓安排体检。除高风险地区外,行程码显示*号须出示48小时内阴性核酸报告。以上防疫要求如有调整,请以疾控中心公告为准。

  参加2022年春季福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应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18〕20号)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费用:普通教师资格405元、幼儿教师资格(女,避开经期)431元、幼儿教师资格(男)405元。

  登录并完善个人信息及报名相关信息、个人健康申明根据提示并结合个人时间安排预约体检时间预约完成并确认截图保存预约信息体检当日出示体检预约凭证

  (二)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地址:台江区五一南路52号)。交通:地铁达道站(A出站口);公交市一医院或十四桥或好又多联信店站。咨询电话:0591-88306211(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到12:00,下午14:30到17:00)。

  (三)体检流程:

  1.申请人须带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福州市一医院体检中心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

  2.持体检表与身份证至前台窗口将体检类型告知工作人员,体检类型分为:①普通教资②幼教(女性须填写妇科知情同意书);

  3.完成拍照登记、领取指引单、缴费后到体检中心二楼各科室进行检查;

  4.全部检查结束后将含有体检数据的体检表和指引单交到体检中心一楼“收单处”;

  5.幼儿园教师(女)资格体检尽量避开经期,因例假无法完成幼教妇科检查项目的,须在体检表封面用铅笔标注“妇科未检”,并告知收单处工作人员,留下 体检表。指引单由个人携带保管,待经期完毕后持指引单至二楼妇科补检;

  6.体检报告由个人领取,可在检后五个工作日在预约界面登录查询领取状态。

  报告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周六、周天:上午7:30至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不能领取。

  7.为完善体检结论,体检机构可按要求对个别申请人增加体检项目,作进一步检查或对初次检查项目进行复查。可在检后5个工作日后登录预约界面,如果“状态”未显示:“可领取”,请在周一至周日的上午(7:30—12:00)到体检中心复查!部分复查项目需空腹:血糖、上腹部彩超。特殊项目检查异常者,医院会直接电话通知受检者本人,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若体检报告存在漏缺项目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要求申请人到指定医疗机构及时补查,当期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不合格者,由体检医院直接告知,不再另行通知。

  (五)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文件,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

  (六)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勿饮酒、咖啡、浓茶,勿大量甜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须空腹;

  2.女性体检如无法避开经期者,请检前告知医护人员,并在“备注”一栏注明“经期”;

  3.着装以宽松轻便为宜,勿戴项链,女性不宜穿连衣裙、连裤袜,尤其是带有金属纽扣或亮片的衣物及有钢托和金属纽扣的文胸,须将头发全部盘至头顶;

  4.有重大疾病病史者(指曾住院治疗或重大手术或需长期服药),请携带相关病历及检查等证明材料并将重大疾病病史、外伤手术史告知医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视力不能达到4.8以上者请自备能将视力矫正到4.8的眼镜,用于检测矫正视力;

  6.组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有关单位(学校)应尊重体检医院的安排,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配合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当场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由申请人自行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教师资格认定应由本人依法提出申请。同一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当次自然年度内不能再申领第二种教师资格证书。

  (四)福州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处咨询电话:0591-83349431[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6月1日起改为14:00-17:30)]。

  福州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5日


福州自考办的电话?

1、鼓楼区自考办:崎上路32号原崎上小学内
87866162
2、台江区自考办:国货路河东里47号台江区教育局内
83269961
3、仓山区自考办:仓山区教育局内
83476494
4、马尾区自考办:马尾区教育局内
83023096
5、晋安区自考办:六一北路洋下新村(西)洋下小学大门右侧
87570736
6、闽侯县自考办:闽侯县教育局内
22984714
7、闽清县自考办:闽清县教育局内
22335454
8、福清市自考办:福清市教育局内
85222688
9、永泰县自考办:永泰县教育局内
24832192
10、长乐市自考办:长乐市教育局内
28882392
11、平潭县自考办:平潭县城关营中32号
24321218
12、连江县自考办:连江县教育局内
26232174
13、罗源县自考办:罗源县城关小西外1号26862159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规则(试行)》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直有关厅局,省属有关学校(单位):   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健全教师管理体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8月18日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健全教师管理体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注册结论分为“合格”“暂缓注册”和“不合格”三种形式。    第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   (一)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岗教师;   (二)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岗教师;   (三)在教师进修院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等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   上述人员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    第四条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与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以严格教师考核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重要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体现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情况。    第五条 省教育厅主管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协助省教育厅指导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权限,负责本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实施。   第二章 注册条件   第六条 满足下列条件的,首次注册合格:   (一)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三)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其他在岗教师注册前需在岗一年(含)以上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第七条 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一)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所要求的职业道德考核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三)注册有效期内各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最近一次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注册有效期内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培训学时(或规定的等量学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每5年到企业实践累计不少于6个月;   (五)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或教学工作量;   (二)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的除外;   (三)定期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按规定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四)最近一次聘期考核不合格的;   (五)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重新申请定期注册。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一)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二)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三)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注册有效期内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者,注册有效期自动终止。   第十条 所持教师资格证书与任教学段、任教学科(专业)不一致,或持有多本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小学教师,按如下办法注册:   (一)持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高学段任教的(包括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在其他学段或其他岗位任教的),由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调整至相应学段或岗位任教,规定时间内未执行的,给予暂缓注册;   (二)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低学段任教的,给予注册;   (三)现任教学科(专业)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专业)不一致的,可给予注册,但应注明实际任教学科(专业);   (四)持多本证书的,只能选择一本按上述规定注册。   第三章 注册程序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18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第十二条 教师资格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及相关教研机构向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定期注册实行网上同步申请。   第十三条 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第十四条 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三)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聘用证书);   (四)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五)任教学校出具的5年各年度考核、教学工作量证明及最近一次聘期考核结果;   (六)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   (七)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的注册人员须提交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证明材料。   初次聘用为中小学教师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一)(二)(三)(四)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本规则实施前已在岗任教的中小学教师申请办理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一)(二)(三)(四)项材料,同时提交上一学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暂缓注册重新申请的,应当补充提交暂缓情形消失或者改正情况的证明。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查,并在受理注册申请终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提出注册结论建议,注册结论建议在申请人所在学校(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可根据注册建议给出注册结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组织调查,并依据调查情况给出注册结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材料的网上复核。   第十六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及相关信息,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标明注册结论。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应相应填写注册结论后,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由教育行政部门归档保存。   第十七条 定期注册工作不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   第四章 注册结果的运用   第十八条 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合格者,可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效期内,按照教师资格类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九条 暂缓注册者,原则上给予一年过渡期,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过渡期内,可以继续聘用在原岗位工作,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优评先。过渡期满重新注册合格的,其职称聘任年限应扣除暂缓注册年限,从注册之日起顺延计算;过渡期满仍未达到定期注册条件的,由教师资格证书颁发机构收回教师资格证,并责令用人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二十条 注册不合格或无故逾期不注册且经责令仍不注册的人员,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一经发现由教师资格证书颁发机构组织调查视调查情况作出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结论,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第二十二条 所在学校未按期如实提供申请人注册证明材料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依规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定期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教师定期注册条件者准予定期注册的;   (二)对符合教师定期注册条件者不予定期注册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在首次注册或定期注册当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应注册至退休年度。已退休人员不参加注册。   第二十五条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对定期注册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提出申诉或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点击进入>>>   相关推荐>>>    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时间查询人口


福州自考报名需要什么资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
自考办理报名手续需要哪些资料?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报名者,必须持本人《民民身份证》或相关证件(注:遗失《居民身份证》的,须由公安户籍部门出具身份证号码;现役军人、武警须持军官证或士兵证、警官证;未成年人须提供户口簿。在指定时间内到自考办办理新生摄像,用于制作《准考证》以及建立考生档案,也有些地区要求交近期免冠照片,具体要看当地自考办的安排。
己注册的自考生须持自学考试《准考证》参加当次课程考试的报考。
自考适合哪些人报考?
自考没有学制,年龄的限制,非常适合在职人员,社会人员,想获取第二学历人员报名。自学考试一般是每年考2次,一次考4科,一年就可以考8科,考完这一年,考生再复习下一年需要考试的科目,自考一般是在两年半就可以拿证的。
自考又称自学考试,它主要针对的人群是上班族、时间不多的人群,因为自考不需要到指定的地点去上课,在家也可以复习。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需要将考试课程一门一门全部通过即可申请毕业证书,未通过的考生需要重新报名,因此考生报考自考一定要合理的安排复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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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考生怎样获取自考准考证?

考生应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考试相关动态公告以及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准考证须用普通A4纸打印,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自考本科报考流程
各地自考本科报名有两种形式。有的地区实施网上报名,有的地区实施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流程
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
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考办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5、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当地自考办联系。
现场报名流程
1、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
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
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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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一中有没有初中部

永泰一中是永泰县的一所中学,根据公开信息,永泰一中包含初中部和高中部,提供初中和高中的教育。【摘要】
永泰一中有没有初中部【提问】
永泰一中是永泰县的一所中学,根据公开信息,永泰一中包含初中部和高中部,提供初中和高中的教育。【回答】
你讲得真棒!可否详细说一下【提问】
是的,永泰一中是一所综合性学校,既有初中部又有高中部。它是按照中国教育体制规定设立的学校,为学生提供从初中到高中的全日制教育。原因是根据我所了解的信息,永泰一中是一所招收初中生和高中生的学校。初中部是为符合入学条件的初中生提供教育的部门,而高中部则是为通过初中毕业并达到高中入学条件的学生提供教育。因此,永泰一中拥有初中部和高中部是符合教育规定和学校运行的需要。从内容延伸的角度来看,永泰一中的设立初中部对于学生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它为初中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帮助他们建立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发展全面的能力。初中部的设置也为学生提供了顺畅的升学通道,使他们能够在完成初中教育后继续接受高中教育,为未来的学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回答】


永泰一中几星

你好,很高兴为你服务,为你作出如下解答:永泰一中是一所四星级的中学,位于福建省永泰县。发生问题的原因:1.教学资源不足:永泰一中的教学资源相对较少,教师的教学水平也不够高,学生的学习效果也不够理想。2.教学环境不佳:永泰一中的教学环境不佳,学校的设施设备落后,学生的学习环境也不够良好。3.教学方法不当:永泰一中的教学方法也不够合理,教师的教学方法不够科学,学生的学习效果也不够理想。解决方法和做法步骤:1.加强教学资源:学校要加强教学资源,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2.改善教学环境:学校要改善教学环境,更新设施设备,改善学生的学习环境。3.改进教学方法:学校要改进教学方法,采用科学的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教学和个人心得小贴士:1.教师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不断更新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2.学生要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学习能力,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资源,提高学习效果。3.家长要关心孩子的学习,多多关注孩子的学习情况,给予孩子正确的指导,帮助孩子取得更好的学习成绩。相关知识:1.教学资源:指教学过程中所需要的物质资源,如教室、教具、教材等。2.【摘要】
永泰一中几星【提问】
你好,很高兴为你服务,为你作出如下解答:永泰一中是一所四星级的中学,位于福建省永泰县。发生问题的原因:1.教学资源不足:永泰一中的教学资源相对较少,教师的教学水平也不够高,学生的学习效果也不够理想。2.教学环境不佳:永泰一中的教学环境不佳,学校的设施设备落后,学生的学习环境也不够良好。3.教学方法不当:永泰一中的教学方法也不够合理,教师的教学方法不够科学,学生的学习效果也不够理想。解决方法和做法步骤:1.加强教学资源:学校要加强教学资源,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2.改善教学环境:学校要改善教学环境,更新设施设备,改善学生的学习环境。3.改进教学方法:学校要改进教学方法,采用科学的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教学和个人心得小贴士:1.教师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不断更新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2.学生要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学习能力,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资源,提高学习效果。3.家长要关心孩子的学习,多多关注孩子的学习情况,给予孩子正确的指导,帮助孩子取得更好的学习成绩。相关知识:1.教学资源:指教学过程中所需要的物质资源,如教室、教具、教材等。2.【回答】


福建省永泰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2011年招聘7名教师的公告

经福州市公务员局核准,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建筑类专业教师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7名建筑类专业教师,招聘对象为2011年前(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符合岗位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
详见《永泰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2011年岗位招聘信息表》
四、公告发布、报名办法、笔试、面试等工作
1、招考信息在福州日报、永泰县有线电视台、永泰县教育局网站、学校网站上公布。
2、报名办法:为方便省内外考生,报名采用电话预约报名、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
(1)、报名时间:从信息发布之日起至8月21日下午5:00止;
(2)、现场报名地点:永泰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办公室;
(3)、预约报名电话:0591-24835023(俞主任)、13860689398(俞主任)、15880156307(陈主任);
(4)、网络报名邮箱:ytycq@126.com;51058914@qq.com。
3、资格审核:2011年8月22日由该县人事局、教育局、监察局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原件进行审查、审核并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4、笔试:鉴于建筑类毕业生生源少,专任教师紧缺等原因,以符合岗位条件实际报考人数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8月23日上午;
(2)、笔试内容:相关岗位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100分;
(4)、笔试地点:待定。
5、面试: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否则不予聘用。
(1)、面试时间:2011年8月23日下午;
(2)、面试内容:相关岗位专业教案编写、片段教学;
(3)、面试成绩:100分;
(4)、面试地点:待定。
五、体检
1、根据笔试、面试(各占50%)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8月24日。
六、聘用人员待遇
1、应聘人员一经聘用(试用期一年),即实行人事代理,并享受招聘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2、违约责任:《聘用合同》在“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中注明“乙方应聘后必须按照岗位工作需要在三年内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否则甲方有权予以转岗直至辞退;在本县服务期至少五年。
七、其它事项
1、报考者应在2011年8月22前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并缴交一寸彩色免冠相片5张。
2、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报名费:80元/人;
4、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过程由该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附件:永泰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2011年岗位招聘信息表
永泰县人事局
永泰县教育局
2011年8月12日


福州自考的报名费用是多少?

福州自考本科一年可以考两次,一个专业一般有18-20门学科,一门学科的报名费用是40元-60元(城市不同价格有差异)按照40元*16科=640元,当然要是单科没有通过,还得重新报名再考,费用就会增加。
自考注意事项
1、报名结束后,请于当地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规定的时间下载考试座位号,并于考试座位号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去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举行一次统一考试。每次考试时间分别安排在4月和l0月的中、下旬的两个双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共4次。每天上午、下午各安排一场考试,共8个单元。考试开始时间为上午9:00和下午14:30。
3、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即工商银行自考卡)、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进入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参加考试,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夹、携带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用品,关闭一切通讯设备。违者将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并由考试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两个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6、每次考试结束后,主考高校都会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布“考后信息”,将考试后的有关注意事项及时间节点告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按照上面规定的时间节点前来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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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注意事项
1、报名结束后,请于当地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规定的时间下载考试座位号,并于考试座位号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去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举行一次统一考试。每次考试时间分别安排在4月和l0月的中、下旬的两个双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共4次。每天上午、下午各安排一场考试,共8个单元。考试开始时间为上午9:00和下午14:30。
3、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即工商银行自考卡)、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进入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参加考试,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夹、携带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用品,关闭一切通讯设备。违者将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并由考试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两个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6、每次考试结束后,主考高校都会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布“考后信息”,将考试后的有关注意事项及时间节点告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按照上面规定的时间节点前来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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