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引进居住证办理流程
上海人才引进居住证是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特殊才能的国内外人员。如果他们以不改变户籍或国籍的形式在上海工作或创业,可以申请居住证。申请居住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公司材料:
1、人才引进申请报告(1份)内容:申请函应向xxx提出的内容包括单位简介、人才简介和引进理由。.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复印件(1份)内容:申报单位出具。
3、申请人外经贸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内容:外商投资者出具。.录用名册(1份)内容:一式三联。.申请人与被引进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1份)内容:合同期限超过5年。个人资料:
1、《引进人才登记表》(2份)内容:申请人用钢笔或墨水笔填写,笔迹不得涂改。首页的单位代码是组织机构代码,第二页的工作单位应填写调动前的工作单位。档案和人事关系已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的,应填写当地人才交流机构代理,并完整填写迁出迁入的详细地址和派出所的确切名称。第三页的配偶情况是未婚的,爱人已经在上海的要详细填写爱人情况第四页的要填写意见加盖公或出具同意调出函。空白表复印有效。.引进人才条件认证(1份)内容:由我和我公司合作认证。
3、申请常住户口登记表(1份)内容:申请人必须盖章。.档案所在地同意出具函(1份):原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盖章。.结婚证明复印件或未婚未育证明或已婚未育证明(1份):未婚证明必须盖章,原籍档案所在地出具。.身份证复印件(3份)。.引进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政治考核(1份)内容:必须盖章。.引进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出具的业务考核(1份)内容:必须盖章。.被引进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出具是否参加邪教证明(1份):必须盖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需要鉴定,高级职称需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引进人员户籍证明原件及户籍簿复印件(1份)内容:原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被引进人员在上海定居的证明(1份)内容:自己买房需要房地产证明书;定居直系亲属家的,需要户主同意书和户口簿复印件;定居非直系亲属家的,需要户主当地派出所同意证明、户主同意书和户口簿复印件。.引进人员最近的体检报告(1份)内容:上海区级以上医院。.随迁人员资料相同。市人事局应当自收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按照本市人才开发指导目录和具体评价标准,核定居住证有效期,并出具《办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年度人才开发指导目录由市人事局根据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申请人凭《办理通知书》向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的相关手续。居住证的费用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明,注销户口。 公民从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允许迁入的证明,并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海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上海人才引进居住证办理的流程
办理上海人才引进居住证需要申领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历验证证明、住所证明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受理点进行初步核对;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签名确认;出具受理回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境内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
第十二条
《居住证》由公安部门签发。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作《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的,制发《居住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居住证》制作完毕后,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上海临港 直接落户条件
一、上海临港直接落户条件是什么1、上海临港直接落户条件具体如下:(1)新片区用人单位引进的紧缺急需的特殊人才,由新片区管委会经相应决策程序后,直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经相关部门集体审议通过后,可予以直接落户;(2)缩短新片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年限。在新片区用人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经新片区推荐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二、落户口需要什么手续1、落户申请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2、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4、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5、落户口手续办理完毕。
上海临港 直接落户条件
上海临港直接落户条件如下:一、具体条件(1)新片区用人单位引进的紧缺急需的特殊人才,由新片区管委会经相应决策程序后,直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经相关部门集体审议通过后,可予以直接落户。(2)缩短新片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年限。在新片区用人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经新片区推荐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二、落户手续落户申请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销户;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落户口手续办理完毕。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落户之后的好处也很多,比如:买房更简单;享受更好的教育资源;医疗资源更加丰富;可以提高就业机会,在谈恋爱方面也有优势。
引进人才居住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用人单位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应当场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3、受理机构应当自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信息、材料移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4、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自收到申请信息、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并由受理机构负责将核定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5、核定通过的申请人凭通知至受理机构拍照,并领取《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通知书》。6、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按相关信息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7、 申请人凭《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通知书》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领证。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引进人才居住证怎么办理
引进人才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1、领取申请表。符合人才引进居住证办理条件的申领人到人事局或者劳动保障局领取《申请表》,也可以登录人才网下载打印;2、填写申请表。申领人应按要求实事求是填写《申请表》;3、提交申请。申领人向领取《申请表》的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或者在政务服务网省级入口上提交在线申请;4、审核。受理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并将审核认定结果书面通知申领人;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核定《人才居住证》有效期限,开具办理《人才居住证》通知书;5、领证。申领人携带办理《人才居住证》通知书到公安机关领取居住证。按照自愿原则,可选择邮寄或者窗口领取,选择窗口领证的,可在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至居住地派出所窗口领取。《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第八条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本人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业绩证明材料;(二)有效的身份证明;(三)在本省受聘地的住所证明;(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投资、经营业绩的相关证明。第七条 申领《居住证》,由本人或用人单位向县(市)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上海b类居住证是什么意思
国外人才引进居住证上海市B类居住证,即国外人才引进居住证。适用于海外人才。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办理材料: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4、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5、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6、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7、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法律依据:《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适用对象)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特殊才能,在上海合法工作或者创业的以下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B证,包括:加入外国国籍的留学人员;外国专家及其他外国高层次专业人才;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其他专业人才;香港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澳门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台湾地区专业人才。其证件识别码分别为L、F、C、M、H、A、T。
上海b类居住证是什么
B类居住证人员是指在上海持有B类居住证的人员。申请B类居住证:加入外国国籍的留学人员;外国专家及其他外国高层次专业人才;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其他专业人才;香港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澳门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台湾地区专业人才。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人才引进居住证和居住证的区别是什么
人才引进居住证和居住证的区别是什么 人才引进居住证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各类人才才可以在当地申请办理。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人才引进居住证和居住证的区别是什么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办理对象不同(为便于说明以上海举例介绍) 1、人才引进居住证办理对象: 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特殊才能,在上海合法工作或者创业的以下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B证,包括:加入外国国籍的留学人员; 外国专家及其他外国高层次专业人才;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其他专业人才;香港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澳门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台湾地区专业人才。其证件识别码分别为L、F、C、M、H、A、T。 2、普通居住证办理对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上海市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二、有效期限不同: 1、人才引进居住证有效期限: 证件有效期限根据申请人条件核定为1至5年,同时,不超过有效身份证件、来华工作(就业)许可及聘用(劳动)合同有效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按照《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有效期限核定标准》对申请人进行核定,根据申请人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类别、工作资历、应聘职务等条件,核定相应的有效期限。 2、普通居住证有效期限: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三、主要功能不同: 《人才引进居住证》,俗称“绿卡”,是北京、上海、杭州和深圳等地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颁发的一种证件。持《人才引进居住证》者,在子女入托、上学、购房、社会保障、职称评定等方面都享有市民待遇。 普通《居住证》具有下列主要功能: (一)作为《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居住的证明; (二)记录持证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 (三)办理和查询个人积分,办理卫生计生、社会保险、教育等方面的个人相关事务。 扩展资料 办理 人才引进居住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表,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二)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有效护照(含签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港、澳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台湾身份证;国外永久(长期)居住证明; (三)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相关留学人员证明或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或主申请人为权利人的房产证; (五)6个月内有效的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持《外国专家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人员及70周岁以上人员免于提交);持中国护照人员和签证类型为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员可以提供6个月内有效的本市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长期居住证办理条件 《居住证》办理 受理机构 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上海长期居住证办理的条件及办理流程。 申办条件和材料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房屋租赁备案);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且需单位做好用工备案手续);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理与补齐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材料移送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公安部门核定 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签发、制证、领证 《居住证》由市公安局统一签发。 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制作,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居住证》工本费的标准,由市财政部门、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信息变更 持证人的居住地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办理签注 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挂失和补办 《居住证》遗失的.,持证人应当及时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 转办常住户口 持证人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按照《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执行。 注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注销手续: (一)持证人在申办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居住证》的; (二)持证人情况发生变更且不符合《居住证》办理要求的; (三)持证人超过60日未补办签注手续的; (四)持证人已转办本市常住户口的; (五)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持证人待遇 子女教育 持证人可以为其同住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 持证人的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参加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 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其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社会保险 持证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享受相关待遇。 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其配偶和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证照办理 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 住房 持证人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 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基本公共卫生 持证人的同住子女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享受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计划生育 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资格评定、考试和鉴定 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注册登记;参加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 参加评选 持证人可以参加本市有关评选表彰。 其他待遇 持证人可以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待遇。 待遇中止 持证人积分低于标准分值的,中止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
什么是人才引进居住证
什么是人才引进居住证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接下来有我为大家整理出什么是人才引进居住证,希望大家喜欢! 什么是人才引进居住证 不少城市为了留住人才,往往会推出一系列的`人才引进补助政策,通过我们的网站大家可能会人才引进有了一定的认识了解,但是想必大家对人才引进居住证并不了解,那究竟什么是人才引进居住证呢? 通常大家所说的人才引进居住证便是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上海市政府为了促进人才流动,鼓励国内外人才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于是退出了这么一个政策条例出来。 人才引进居住证适用对象 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的国内外人员,以不改变其户籍或者国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可以依据本规定申领《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 人才引进居住证如何办理? 需要申办《居住证》的,由个人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其中,申请人委托用人单位申办《居住证》A证的,由用人单位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A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由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统一制证。 对于在上海工作的外来人员,办理人才引进居住证还是有一定的好处的,办理了证件之后便可享受上海市民的福利待遇,可以缴纳4金,小孩可在沪读书并参加高考,办理满7年之后还可以申请转为上海户口。温馨提示:上海市居住证分为A、B、C三类,A类便是人才引进居住证,B类是海外人士,C类是民工那种临时的。 ;